想跟好友反目成仇最快的方式,就是向他借錢或者借錢給他;想把自己搞得裡外不是人,最有效率的選擇就是介紹男/女朋友給朋友認識。經由介紹的對象,已經通過朋友的第一關篩選,至少朋友了解你的口味,不會明知道你喜歡瘦弱文青卻介紹個肌肉棒子給你(當然,如果朋友對你懷恨在心存心想惡搞的話另當別論),乍看之下,這是一條比較安全又節省時間的路,但其實常讓人摔得灰頭土臉,戀愛沒談成就算了,還跟媒婆朋友鬧得心裡有疙瘩。時常聚會的一群朋友中,芬芬不是唯一單身的一個,卻是單身最久的,自從跟前男友分手後,她就埋首在工作中,一晃眼就過了六年。也不是不渴望交男朋友,只是她已經習慣被工作圍繞,只敢在好友聚會時哀號著好想交男朋友、再也不想窩在家欽點硬碟裡的韓星陪她過每個大大小小的節日。認識十多年的朋友小朱看不過去,終於發下豪語:「介紹個朋友給妳認識,條件不錯,好好把握啊!」直到第一次見面吃飯那天,芬芬更覺得小朱果然是她兩肋插刀的好友,男人的外型完全是她的菜,還跟她一樣喜歡奇士勞斯基的電影,根本萬中選一。一開始,芬芬老是逼著小朱給意見好攻略男人,或者是約會後開心的跟小朱發花癡,小朱也得意不已,常嚷著要寫一篇〈第一次當媒婆就上手〉。但漸漸的,芬芬不再提男人的事了,小朱以為兩人水到渠成,她可以功成身退。某天她卻在收到男人的訊息後,臉色鐵青地去找芬芬。「欸小姐,不喜歡可以直說,妳老是已讀不回他,他又不知道自己做錯了甚麼,這樣我很難做人耶。」小朱開門見山質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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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芬眼睛看向別處:「我不想講。」經過尷尬的沉默與對峙後,小朱問:「還是妳有其他對象?很好啊幹嘛不告訴我,我又不會怎樣。」終於芬芬受不了了一股腦說:「我跟他還沒正式交往,他就用各種理由向我借錢,一開始我腦衝真的借了一點,後來想想不對,錢就當不見了,我以後不想再跟他來往,他是妳朋友,我也不想跟妳告狀!」知人知面不知心,很多劣根性往往是陳年老友也無法摸透徹的,而這些醜陋面反而會在「有機會成為另一半」的對象面前暴露出來,如果妳是芬芬,到底該不該告訴小朱,還是該看著小朱的面子姑息下去?如果妳是小朱,豈不是對芬芬感到抱歉?如果事情沒這麼嚴重,兩人真的在媒婆好友的促成下順利交往,萬一分手了,還分得不愉快,兩人都能理智到不逼著當初的媒婆好友選邊站,或者不怪罪他當初介紹了一個混帳東西?人生苦短,朋友珍貴,該做的事很多,沒必要雞婆當媒人也不用要求朋友介紹異性,除非你已經打定主意哪個朋友不要也罷,再來思考讓他升級變媒人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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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好友變媒婆,妳會感覺到壓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