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青峰與恩師林暐哲解約後,演唱自己創作的歌遭對方提告違反著作權,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青峰無罪,全案可上訴,對此,林暐哲向檢方表示放棄上訴,連同控告團員馨儀妨害電腦使用罪的部分也具狀撤告,「什麼都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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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暐哲控告青峰違反著作權,刑事部分一審獲判無罪,至於向青峰求償800萬,智慧財產法院認定,青峰沒有侵害著作財產權或違約情形,一、二審都判青峰勝訴免賠。另外,林暐哲因不滿馨儀未經過他同意,私自更改蘇打綠官網密碼,怒告馨儀妨害電腦使用罪部分仍在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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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是打官司身心俱疲,林暐哲近日主動向檢方表示,控告青峰的部分不再提上訴,馨儀的部分也一併撤告,「
我不想再追究了,什麼都不要了」,台北地檢署遂將提告妨害電腦使用罪的部分偵結,給予馨儀不起訴處分。(編輯:楊穎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