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桌球明星夫妻」福原愛、江宏傑3月鬧婚變,今(8日)2人透過經紀公司「華研國際」發聲明,正式結束婚姻關係,孩子的監護權則為2人共同擁有。福原愛恐面臨高達2億日元(約台幣5000萬元)的贍養費,2人在高雄共同持有的3900萬豪宅,將成財產分配的物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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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日刊現代》報導,福原愛因為被拍到與高壯已婚男出遊,雙陷不倫疑雲,在面臨訴訟離婚時影響觀感,居於劣勢,她可能必須要支付小孩的扶養費、代言廣告的違約金等,且如果證實外遇一事為真,還得另外給江宏傑贍養費,據悉,扶養費就高達2億日元,金額非常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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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2人在台灣共同持有的高雄豪宅,是京城建設的「十大名宅」之一,社區正對高雄最熱鬧的漢神巨蛋,福原愛、江宏傑買下121坪愛巢,實價登錄上的價格為3900萬元,外加3個車位,價值約4600萬元,如果沒有辦好贈與才簽字,屆時可能面臨課稅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