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世界有太多時候不允許我們做自己,
面具隨時要戴上,心情不時要隱藏,
但人生走愈久愈發現,
除了依靠知心的朋友、在乎的家人,
生命的重量還是要由自己去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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練習做自己,並不是要你跟外界隔離,
而是學習在心中清出一個空間,
把自己好好地放進去,
活出你也會更喜歡的那個自己。
「我希望做自己想做的事,但如果最大的阻力來自家人,我還應該堅持『做自己』嗎?」某場應邀出席的演講中,一位聽眾提問。
「做自己」一詞在近幾年經常被提起,不時在報章媒體上看到以此作主題的討論,我自己對這類題材也有不少共鳴。能夠引起討論,即表示有人贊同也有人困惑,有些困惑者是從自私的角度來解讀「做自己」,甚至批判,認為做自己不過是個推諉責任的藉口。如果每個人都任意做自己,誰來負責做那些沒人想做的事,誰來犧牲?
我的想法是,只要不刻意傷害人,每個人都應該學習做自己。這跟負不負責沒有關係,就算有關係,也是對自己真正的負責。
看待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我自己有個責任圈的概念,是某次讀心理學家羅賓.鄧巴的社交理論時獲得的啟發。
責任圈是個同心圓,只有中心是一點,其他往外一圈再一圈就是我們的人際關係。要說明責任圈的概念需要從這裡開始:我認為世界上只有兩個人,一個是自己,一個是別人。
自己,顧名思義就是你自己,完全的自己。而別人,是你以外的人,伴侶、小孩、父母都是以外的人,其他沒有血親關係的人當然也是。「別人」可以有很多,但「自己」永遠只有一個。
強調一下,所謂以外的人,跟中文習慣用來區分敵我的「外人」不同;以外,是除了自己以外。責任圈是個同心圓,既然是同心圓當然只有一個中心點,那個點就是我們自己。由點向外擴散是一圈又一圈的圓,是你一層又一層的人際關係,愈靠近中心的圓圈跟你的關係愈密切,也可以說愈糾結。
每一層的關係並不是永遠固定,會隨著人生階段而不同。比如小時候最靠近自己的第一圈是父母。結婚後有些人的第一圈變成是伴侶,父母退居第二圈。第一圈也有可能在後來被小孩取代。在整個人生當中,他們既圍繞著你,你也被他們包圍著,端看你從什麼角度來衡量。
這世界只有兩個人,自己以及別人。因為你是自己人生唯一的中心點,所以你必須先對自己的人生負責,接下來才可以為別人的人生負責。無論你是有義務負責,還是有能力負責。
***
設想一個情況:一對父母帶小孩到遊樂園,經過一輛冰淇淋餐車,小孩吵著要吃冰淇淋,父母一看價目表:「一球五十元,三球九十九元。」索性就買了三球給小孩。小孩非常興奮,冰淇淋剛到手還沒拿穩就開始咬,才吃沒幾口,冰淇淋就掉落在地上變成泥狀癱軟在腳邊,小孩手上只剩下空的甜筒而已。
你在一旁目睹了整個經過,你認為誰對誰錯?是父母不應該買三球冰淇淋給小孩,還是小孩應該小心點吃冰淇淋?
我認為,都有錯。父母應該知道小孩手不夠穩,不該只顧著價錢划算就買了三球,把拿好冰淇淋的責任交給小孩。而小孩,不能因為看到三球冰淇淋太開心,就不管自己拿不拿得穩,只想著可以吃到冰淇淋。
當然,小孩還小,並不知道能控制的範圍在哪裡,小孩需要學習才知道自己能夠承擔的責任有多少。然而,很多大人也不知道,自己在生活中能承擔的責任範圍在哪裡,無形中接受太多別人給的責任,卻從沒想過那些責任自己是否能夠承擔,或是願意承擔。
反過來說,我們也會在不確定對方能否負擔的情況下,就要求對方把責任承擔下來。也許是以家庭為名,也許是以孝順為名,也許是以關愛為名,也許是以社會上男女該扮演的角色為名。
這就是人際責任圈中重要的部分。我們無法控制別人怎麼看自己,因此我們必須了解自己能夠承擔哪些責任,不論是你給自己的,或是別人給你的。
我們要嘗試在情緒上做個獨立的人,因為處在世上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課題,唯有獨立才可能分離,有了分離才會對自己負責。
好比伴侶關係,因為覺得自己為了家比另一半付出的更多,而默認對方應該要多體諒自己的犧牲。但其實兩人都應該要認知到自己該承擔的角色,在心態上獨立去面對自己的課題,毫無保留地承擔那份責任,才不會在情緒上糾結,也會更感謝另一半的付出。
朋友之間也是,有時候因為相處久了,對方若是做出不一樣的行為,就想把對方拉回自己熟悉的舒適圈裡,僵持起來反而傷害彼此。若是能獨立處理自己的課題,就會發現彼此的生命是可以因為在一起而有深度,也可以因為放手而有了廣度。
關鍵在於,接受關係了就要為此負責,因為那是自己的選擇,是你的人生。無論你身邊圍繞多少該在乎的人,他們對你有多少期待,你又對他們有多少期待,你的人生,你的快樂或痛苦,你的今天或明天,完完全全是自己的,沒有人可以、應該代替你來負責。
一旦我們理解,無論如何自己都是處在責任圈唯一的中心點,你看待別人和自己的責任才不會有模糊的空間。你想要的是什麼?你能承擔的責任有哪些?別人期待你承擔的責任又是什麼?你應該承擔嗎?你有理由不承擔嗎?
在這反反覆覆自我問答之間,為的是釐清自己的責任,分辨自己的選擇,為的是當你承擔責任時,將不再用負面的角度來看待犧牲這件事。否則,你今天無奈扛下一個責任,也只是埋下情緒的未爆彈,直到某天踩到而粉身碎骨。
這就是每個人都應該「做自己」的原因。那是為了真正地認識自己,而不是為了逃避責任,是確保自己一旦承擔,就應該要對自己選擇的人生負責,也對需要你照顧的人負責。
前提是,你要先把自己照顧好,才有能力去照顧其他人。
如同劇作家與詩人歌德寫的這句:「我愛你,與你無關。」我們都應該在每一段關係中做個完整的自己,有獨立的能力看待彼此的關係,明白自己給予對方的好,是一種心甘情願;明白對方給予自己的好,並不是需要償還的債務,讓彼此都能自在地關心彼此。
文/艾爾文
本文出自《在不完美的生活裡,找到完整的自己》三采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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