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回家途中,遇到了陌生醉漢騷擾,她嚇壞了,還是保持理智,虛以委蛇脫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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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後,她向身邊的人傾訴這件事,卻得到了「被搭訕代表妳外表不錯呢」、「你怎麼沒揍爆他?」這類的回應。
事情已經過了幾週,朋友始終無法釋懷。然而,想到周遭反應,又忍不住質疑自己:「是我太大驚小怪了嗎?」
可能我們社會都太嚮往平和解決所有事情,事實上,有太多事情無法「解決」,只能演變成粉飾太平。誰要打破這一面平靜,誰就是麻煩份子,專門惹是生非。
幾年前我也遇過類似狀況,對方與我的工作有往來,不能得罪,當下我忍了,換後來的風平浪靜。
我也以為我忘了。直到後來社會爆發出女性社工疑似遭前僱主性侵而跳樓的慘劇,我才倏然想起那天的回憶,仍舊湧起陣陣反胃噁心之感。
有些痛苦就是不能,也不該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痛苦無法度量,同一種遭遇,之於有些人是眼角的一粒沙,揉揉流幾滴淚便清明了;之於有些人卻是一條繫在頸上愈來愈緊的結,就算保持平靜不動,仍一分一秒走向窒息。
很偶爾的時候,我會後悔,當時自己沒有嚴正反擊,沒有像大眾想像中般貞烈地不顧一切斥責回去。可是我知道,若時光再重來一次,我還是會選擇噤聲。一如社會上千千萬萬個選擇沈默的人。
後來我常覺得,人要有點惹是生非的勇氣。因為多數人都是裝聾作啞的,習慣忽視他人痛楚的。非得你喊叫出來了,擾亂秩序了,那些人才願意抬起頭來看你一眼,問問你發生什麼事了。
忍一時,只有別人風平浪靜,自己卻像翻湧海浪中的孤舟,獨自面對狂風暴雨。
年紀愈大,發現身邊的人遇過類似情形的不在少數。那些情境或許相仿,但留在每個人心裡的傷痕都不相同。
朋友得到的那些回應,無疑是二次傷害。什麼叫做「被搭訕代表外型不錯」?為何要將傷害視為加冕,一個人的價值難道能被如此輕賤?
而那些質問「怎沒揍爆他」、「要是我就打死他」的人,並不是因為他們特別勇敢,純粹是太過幸運,不知道人能在最日常的情境中感覺到生命極致的恐懼,不能反擊的種種苦衷。
沒有人願意受傷,然而受傷是有價值的。那也許能讓我們學會尊重別人的傷口,學會理解生命有許許多多無法用常理判斷的時刻,學會在別人如驚弓之鳥時不說些自曝其短的幹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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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如此,我們才有機會避免成為下一個加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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