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的交往關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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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一起吐槽是相當重要的事情。
記得我和凱特第一次見面是在某一年的金馬晚宴,那時我是以媒體身分參加,而她和 Yu 是受品牌邀約走紅毯的兩位網紅。那時我和凱特從沒說過話,和 Yu 則是已經有幾次工作上的接觸。
當時我們都坐在同一桌,其實我本人是個話不多,也不容易在初次見面就能和人打成一片、大聊特聊的人。結果意外地,我和凱特說起話來一點也不尷尬(當然 Yu 的存在也幫了很大的忙),我們當晚還超展開地開直播,三人一路說垃圾話直到凌晨三、四點。
我還記得意外聊得來的原因,是因為我們剛好都不喜歡幾部電影,還有一些導演,至於是哪些我是不會說的。凱特是文藝女青年,她看過的電影和書比我多上非常多,她喜歡的很多我都沒看過,甚至沒聽過。但剛好,我們討厭的東西滿類似的。接下來的幾次見面,我們總能發現一些共同討厭的東西,可能是社會事件、業內的怪現象、某些紅得不知所以然的劇等等。
不知道你有沒有發現:生活裡不管是職場、朋友交往,甚至和另一半的日常,如果你們「討厭的品味」類似,感情會成倍數型加溫。
例如在職場裡,你會發現和你感情好的同事多半都和你一樣,不喜歡某個主管、都被同一個小人陷害,或是一起唾棄某個歌手的唱腔。每次聊起共同的厭惡時,總會覺得酣暢無比,空氣聞起來像大雨過後般清新。
這麼妙的心理狀態一定有人做過研究吧!我抱著這樣的心態查了一下,發現真的有人做過。南佛羅里達大學的心理學專家珍妮佛.鮑松做過一個實驗:她把一群喜歡相同事物的人放在一起,而另外一群人是討厭類似事物的群體,讓他們一起聊天互動。結果顯示:有共同厭惡的群體,比有共同喜好的群體在一起時,關係更加親密。
原因是:當你暴露了厭惡的事物時,代表某種程度的信任,在這個爾虞我詐的成人世界中,信任是相當難得的。擁有了信任,就代表你們站在同一陣線。也就是說,成人的交往關係中,能不能一起吐槽是相當重要的。
而一般人交新朋友時,很常只想到要投其所好,對方喜歡什麼我也喜歡什麼,而喜歡這件事比較好假裝。譬如說,朋友說喜歡某個明星或政治人物,而你沒什麼感覺,比較鄉愿的人可能會說,「喔,他不錯啊。」「聽說這部劇不錯,導演很有名,主角也都是實力派。」這種看似正面實則不痛不癢的評論,大部分的人都很容易說出口,如此對方對你的評價就算沒加分也不會扣分。但產生的化學反應,也只能說是不過不失。
如果是不喜歡的東西呢?除非你是非常表裡不一的戲精,否則很難針對討厭的人或東西給出正面評價。譬如,有人誇獎你覺得爛到不行的政治人物、你看了睡到不省人事的電影、背後捅你刀的同事,遇到這些情況,什麼話都不說、默默走開,可能已經是你能給的最大溫柔,怎麼可能還跟著一起附和拍手?
討厭一樣東西,很多時候是因為這些人或物品直接牴觸了你的三觀、信仰,或是生理上感到噁心,根本裝不來。如果你假裝喜歡這些東西,代表你要一直對令你作嘔的事物表示喜歡;想像討厭香菜的人,餐餐都要吃香菜,差不多就是這種感覺。
所以,不難想像,當有一個人和你的討厭品味相同時,那種感覺會有多麼美好。人人都說找朋友或是人生伴侶的時候,有共同的愛好很重要,但有共同的厭惡更重要。因為前者容易流於風花雪月,後者除了可以增加緊密感,還多了一點攻擊性;攻擊性的情感更有感染力。
不是要你成為負能量的人,只跟那些和你同樣負面的同溫層交往,那最後你只會成為一個討人厭的混蛋。我要說的是,知道一個人討厭什麼,很多時候比知道他喜歡什麼更重要。
這決定了你是否可以和這個人成為長期的朋友或伴侶,知道你在他面前是否可以真實的做自己、你們是否可以成為戰友,甚至互相砥礪。有人說,你可以不知道自己喜歡什麼,但必須知道自己不喜歡什麼;就像先前說的,不喜歡的東西更能說明你的品味、價值觀和無法改變的生理偏好。
所以,下次找話題時,與其問「你喜歡什麼」,不如問「你不喜歡什麼」,試試看能不能找到可以一起吐槽的主題。找到後,只有一個爽字可以形容。
文/郝慧川
本文出自《懂得藏起厭惡,也能掏出真心》方智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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