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張清芳宣布與富商老公宋學仁離婚,結束15年婚姻,理由不多談,僅言「無法克服雙方的差異性」,相信離婚是對雙方最好的選擇,兩人的孩子也不會因為離婚失去父母的愛,最後,張清芳則言:
「希望外界不要揣測我們離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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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者都已經發聲,希望外界不要隨意揣測,仍難堵媒體與網友們的悠悠之口。事實上,筆者見到一大堆報導,翻出張清芳過往在節目中談婚姻的細節,去揣測他們夫妻倆的
「差異性」到底是什麼,以及到底是何「關卡」?讓他們的婚姻即便維繫長達15年,還是無法走到最後。
眾多媒體與網紅的筆下,哪怕是正向鼓勵還是負面揣測,筆者卻觀察到了社會對於一名女性容易加諸的刻板印象與盲點,故想與眾人分享,盼望大家能跟著一起思考。
盲點一:女性一定要有錢,才可以勇敢離婚
筆者不特別指名是哪些網紅了,但真的見到不少兩性作家會高呼
「女人要有錢,才有談判跟離婚的資本」,對於張清芳離婚,我看到網紅讚她瀟灑,
「有自己的錢財,就不需要依賴他人,可以活得很灑脫。」
坦白說,我曾經陷入相同的迷思,認為錢財很重要,如若一個女人帶著小孩,身上沒有什麼錢,她要自力更生是不是很困難?女權作家吳爾芙不都說了
「女人要有錢,還要自己的房間」不是嗎?但是我們都忘了,那是19世紀以前的女人。
如今,根據筆者個人經驗,我的母親當初和父親離婚,身上背著父親留下的債務,完全不仰賴任何男人,孤家寡人把我養大,甚至成為一個沙龍女老闆,讓我的成長環境獲得豐沛的教育。
不得不說,一個女人帶著一個小孩,30年來的確非常辛苦,我的母親也承認:「很多女人不敢像我這樣。」
是呀,我曉得母親這樣的女人算是少數,可我因此發現:
一個女性的身體與心靈,存在著相當大的潛力跟爆發力,跟妳當下「有錢」還是「沒錢」,著實關係不大,而是妳願不願意覺悟、培養自己的能力。
你願不願意在身無分文下,仍舊選擇勇敢跨出那一步?
實際上,根據我母親的故事,她的選擇結果,最後獲得的果實非常豐盛,甚至深深影響了當時身為小孩與女性的我,讓我不但願意結婚,也不再害怕離婚(雖然我目前還沒結婚就是了)
見到張清芳婚姻破碎,眾人都說
「因為她有錢,所以她敢如此灑脫」。
我是不曉得張清芳怎麼想啦,我也不想去揣測她怎麼想,可是我發現,不管是媒體還是網紅,我們很容易在無形間給女性冠上這樣的框架,覺得
「有錢才敢離婚」。
更可怕地是,要是連女人都這樣想,等於是放棄了妳身上那股強大、未被開發的成長力量,我覺得實在有夠可惜的。
盲點二:離婚的理由,一定要很複雜嗎?
再來筆者也觀察到,大家開始追根究底,通過張清芳在節目上的話、閨蜜的話、和前輩張小燕的對話等等,硬要替這對夫妻的離婚找一個
「合理」的理由。
有的報導寫,張清芳不喜歡被束縛、老公會管她出門唱歌;有的報導則說,張清芳很孤單,不想當家庭主婦;有網友質疑,會不會是雙方有人外遇?;有網友揣測,是不是跟錢財有關?
筆者還看到有網紅提問:
「如果真有『難以磨合的差異』,還能撐到15年嗎?」顯然並不相信張清芳的說法。
首先呢,我們不是張清芳跟宋學仁,婚姻本就是冷暖自知,雖然我們是能懷疑、假設他們離婚的理由,但不能妄加斷定,畢竟大家手上掌握的資訊非常少。
再者,筆者很想問:
「選擇結束一段很長的關係,非得一定要多麽強悍、鐵錚錚的理由嗎?」或許有的時候只是,能好好活著的時間越來越少,我只想好好為自己活、做自己喜歡的事情,享受獨身生活而已。
離婚是一個現象,在資訊量完全不足的狀況下,我們不需要為其冠上一個「絕對」或「相對」的理由,而且我們也沒有資格,更重要地是:
誰能保證離婚的理由,非要是很「複雜」的呢?
對於張清芳的婚變,綜藝圈大姐大張小燕丟出兩個字,筆者很喜歡,
「體諒」。
什麼叫做體諒?對筆者而言,不要妄加揣測、亂貼標籤,懂得去理解每段關係的聚散終有時,以及理由的牽強與否,都是體現尊重與理解的價值,這是我認為的「體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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