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星阿嬌在上週被爆出在三月已寄出分居協議給擁有「醫界王陽明」之稱的台灣老公賴弘國,婚姻僅維持14個月,原本兩人打算在幾個月後才視情況公佈消息,但沒想到被人爆料,只能承認離婚。阿嬌經紀人霍汶希則澄清:阿嬌及賴弘國簽的只是分居協議,並非立即離婚,「大家都希望有幾個月的緩衝期及冷靜期,希望令雙方的感情回溫,或許有機會挽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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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隨著消息走漏,阿嬌沒說什麼,前夫賴弘國倒已經先在自己IG上來個千字文,裡頭細數兩人交往時的甜蜜回憶,然後左一句:「妳沒有很愛我」,右一句:「妳以為會慢慢愛上我,但真的沒辦法」,似乎暗示自己對阿嬌仍舊情深意重,一副多情總被無情傷的模樣。這篇文乍看是男生真心被辜負,但認真細看,似乎也有些先聲奪人的用意在,趁女方公開說什麼前先帶一波風向,說明自己有情有義,外加衝著夫人說「我不希望拿錢把自己嫁出去」砸錢辦婚禮,結果錢砸了夫人卻跑了,也許吃瓜群眾看到的是可憐和同情,我卻嗅到了些許報復意味和當事人的不甘心。
你問我如此深情款款的文字下怎麼會是報復?我覺得如果是出於真心,這些文字私底下寫給阿嬌就好,公開說不但幫自己博取同情,也有把離婚責任全推到阿嬌身上的感覺,導致她形象扣分,後來又跳出來受訪,倘若目的不是報復,那也只能說他不懂和公眾人物交往的分寸。
不過,我倒想藉此帶大家討論「沒有愛,難道就不能結婚嗎?」「沒有愛,難道就必須離婚嗎?」以老娘結婚十七年,以及為許多已婚人士擔任婚姻諮詢的經驗來看,坦白講:真的未必。
我看過很多人是婚前愛得濃烈,婚姻走到後來照樣觸礁的,也看過婚前純粹因為利益而結合,結果婚後愛苗才滋長的,婚姻裡只有「愛情」,不一定同等於幸福,它也不是白頭偕老的護身符,否則就沒有愛情和麵包令人苦惱的抉擇了,很多時候,「有錢」比「有愛情」更可能使人走入婚姻,也更可能讓婚姻持久,否則你以為相敬如「冰」的夫妻從何而來?
我當然不是鼓勵大家在毫無愛情的基礎下結婚,也不是要你們用輕忽的態度論及婚嫁,而是要告訴各位:搞清楚自己為什麼而婚?弄明白你在婚姻想要的究竟為何?那比隨波逐流高喊愛情萬歲更加實際。
如果只因為愛情,很抱歉,愛情在柴米油鹽醬醋茶的現實生活裡被消滅的機率非常高,現在很愛,不代表往後都這麼愛,當激情歸於平淡,愛情昇華成親情,難道你就要跟對方簽字離婚嗎?
如果不是為了愛情,只是想終結單身,或找張長期飯票,或有人一起生兒育女,那有沒有感情,似乎就沒那麼重要了。
有愛能有婚,無愛,其實也能有婚,這些都是因人而異的,動機不同,就會採取不一樣的行動,成就不一樣的選擇。希望大家在婚前考慮清楚自己究竟想在婚姻裡得到什麼?並且如實提出來讓對方知道,兩人才會有商有量,就算沒有愛,彼此有共識,日子就過得下去,那未必是不幸,搞不好也是另一種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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