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觀點文,我是邊寫邊落淚的。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韓國最近「N號房」事件鬧得很大,在社群軟體Telegram的「N號房」裡,充斥著高達74名少女的性虐影片。
根據鳳凰天使微博一篇「
韓國 N 號房記者實錄完整翻譯」提到,從2018年開始,一名自稱「GODGOD」的男子在Telegram先創立「1號房」,並透過IG、Line等社群軟體傳送
「這可能是妳的性愛影片」的訊息給一些女生,在裡頭附上連結。
女孩點開連結的那一刻,這名男子便竊取個資,進而威脅她們成為他的「奴隸」,對她們施暴。
這些影片被陸續上傳到1號房、2號房…等N號房,男性必須支付指定金額,才能進入下一個房間的權限,觀賞更加慘無人道的性虐影片。
據韓媒指出,目前竟然有超過26萬人加入付費群組,那些影片早已經被到處轉傳,總觀看人數不只26萬人。
事件爆發後,目前已有168萬網友向青瓦台請願,要求徹查群組並公佈26萬會員的個資。此外,多名韓國藝人都公開抗議,女團Girl’s Day的成員惠利甚至寫下:
「這已經超越恐怖,讓人感到害怕,請給予高強度處罰。」
演員鄭麗媛則說:
「進入N號房的每一個人都是殺人犯」。
隨著「張紫妍性朝貢自殺」、「勝利事件」、「具荷拉性愛影片遭洩」等事件陸續爆發,我見到網友們在新聞底下留言
「韓國不意外」、「韓國就是厭女情結很嚴重呀」、「韓國人真變態」…等等。
我看到有部落客在報導「N號房」事件的文末下寫著:
「當韓國女生真的好辛苦呀!」
近年南韓性犯罪事件層出不窮,犯人都無法得到相對應的制裁,受害女星只能通過自殺來明志。此外,電影《82年生的金智英》因點出南韓在性別上無法翻轉的權力結構,電影大賣受到討論。
種種新聞疊加,從而導致當「N號房」事件爆發後,台灣網友大多數的反應竟然是:南韓人好變態。
我忍不住想問:
那我們呢,撇開韓國人不談,我們是不是也當過這樣的旁觀者?網路性犯罪的加害者?
爬梳台灣演藝圈最早的
「群眾傳播性犯罪事件」,我認為最該拿出來探討的是「璩美鳳偷拍光碟」事件,且當初帶頭散佈性愛影片的,甚至是新聞媒體。
雖然年紀還小,但我明確記得那年新聞爆發時,是只要買一本雜誌,裡頭就會附上一片光碟。
「璩美鳳偷拍」當期的週刊銷量是36萬本,意味著台灣有36萬人付費觀賞了璩美鳳
「非自願流出」的性愛影片。
對我來說,買週刊的36萬人跟南韓「N號房」26萬付費會員有什麼區別?
為防資訊疏漏,我上網查了相關新聞,發現媒體都在集體抨擊璩美鳳交很多男朋友、多次介入他人家庭,一副因為她做過這樣的事情,被散播性愛影片就是「理所當然」一樣。
我也問了2個長輩,更得到了當初「璩美鳳事件」披露時,多數人想法竟然都是「她活該」。
平心而論,璩美鳳事件之後,隨著網路日漸發達,舉凡後來的李宗瑞迷姦、陳冠希性愛照片等等,有多少人看過這些影像與照片呢?
事實上,李宗瑞性侵女模的影片,至今仍然在網路上廣為流傳。
我有過一次經驗,那是多年前一場朋友聚會,幾名友人大肆暢談陳冠希豔照裡頭的女星,討論她們性器官的顏色。細節我已不太記得,只記得自己明明聽得很不舒服,但為了不打亂歡聚氣氛,竟然傻呼呼地跟著他們一起笑。
縱然這些影片、照片我都沒有看過,但我也在嘻笑裡頭,成為了隱形加害者,默許這樣的事情發生。
後來閱讀女性主義相關書籍,我才知道我這樣的狀態有個名稱叫做
「性剝削」,由基進女性主義學者凱瑟琳麥金儂所創,
「女人為了求平衡與生存,只好忍受性剝削。」
面對外界之於女性的訕笑和讓人不適的黃色笑話,為了維持禮貌,於是配合接受「無形的剝削」。
我才驚覺到,我們這些曾經的
「自願被剝削者」,竟然也是助長暴力的根源之一,畢竟我們都旁觀了所有歧視的發生。
當眾人在嘲笑其他國家性暴力很嚴重的同時,不妨也思考,我們是不是曾經在無形中也成為了加害者而不自知?
當我們咒罵「惡魔滿人間」時,也要警惕自己、保持覺知,萬萬不要淪為惡魔的傳遞者。網路性犯罪無止盡的散佈,最後蔓延到的受害者,很可能就是我們的女兒呀!
如果你想為韓國這則駭人聽聞的「N 號房」事件發聲,可以點擊這裡參與青瓦台連署:
公開犯罪人個資及長相照片、
公開聊天室全員個資。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來我專頁陪我聊娛樂圈大小事:
奶媽Naima
我的
IG:
奶媽Nai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