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知道是第幾次,朋友向我抱怨先生始終改不掉丟三落四、家裡總是亂成一團的惡習。幾年前他們即將結婚前夕,男方甚至搞丟了結婚戒指,氣得朋友撂下「不改就別結婚了!」的狠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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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料婚禮當天,男方不改隨性本色,臨時又找不到新買的婚戒,一夥人手忙腳亂半天,才在廁所洗手台上尋獲。
「抱怨」是有分層次的。最輕微的,是隨口唸幾句抒發抒發就算了;進階一點的,是開始認真懷疑自己是否真能包容一輩子;最極致的,就是目露兇光咬牙切齒,甚至連「連這種小事都處理不好,是會有什麼出息」這類話都說出口。
而朋友每次的抱怨,基本上都是最極致的那種。好像先生是她仇家一般的恨。
當然我也明白,他們的關係,並非只有單方面容忍。朋友自然也有一些讓人受不了的地方。一個不爽就板起臉十天半個月不講一句話,冷暴力之翹楚,連先生好言問她早餐吃什麼,只得到一句:「看到你我就吃不下。」
據說她先生深呼吸了幾次,接著仍準備好早餐,然後默默出門,下班後還帶了她愛吃的蛋糕。
「妳先生居然忍得下這口氣沒出拳,我都想揍妳了。」我說。
光是這樣描述,很像一對怨偶吧。然而,他們感情其實又挺融洽的,上班以外的時間幾乎都黏在一起,而且樂此不疲。
愛,究竟包含著些什麼呢?尊重、心疼、道義、包容、激情、性慾……恐怕還有永遠不會消弭的憎恨,以及原諒。
隨著相處的時間拉長,相看兩厭,總是難以避免的狀況。你以為連續十年目睹一個人沒有改變的無能之處還能好言好語勸慰或體諒嗎?不,到頭來往往是無可奈何的厭惡甚至憎恨,懷疑自己為何要忍受這一切。
而我們自己,通常也是這樣被憎恨著的,只是沒發覺而已。
婚姻中齟齬難免,看起來都是小事,可是每一件小事都是一道裂縫,都可看見對方平時盡力壓抑不說出口傷害彼此的憤怒。而我就是在那一道道裂縫間,照見自己原來也如此不堪,並被狠狠的憎恨,一如我憎恨著他某些痛處。
互相憎恨,原來構築了愛的一部分。
然而這些憎恨,難道意味著我們不值得被愛或者一文不值嗎?
比起被憎恨,「被放棄」才是兩人之間最極致的斷裂與再也不見。
我們總要去接受,這麼不完美的自己總有被憎恨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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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能讓人願意繼續的愛,並不會永遠停留在某一階段。相愛之中,的確有憎恨,但愛卻能帶來原諒,將「包容」撐到極致,一次又一次,從憤怒、懷疑的深淵之中,找回決定相愛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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