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在書店碰巧遇見你。雖然狼狽地抱著哭鬧的孩子,卻散發出一種成熟男人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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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不見了。」我尷尬地笑了笑。
「是啊好久不見,真巧。」你似乎沒有要繼續話題的意思,「我陪我老婆來逛書店,她剛好去廁所了。」
「嗯,那你忙吧!」我有點像是逃離,快步離開了即將撞見他們一家幸福三口的畫面。
從與他分手之後,我單身了將近八年。
八年的時間有點長,足夠把他從我的記憶裡刪除。但是直到今天我才明白,這麼多年來我所努力刪除的,只不過是暫存記憶體裡的他。他還在,一直都在。
與他的過往有如海浪般襲來,那些好的壞的全部撲倒在記憶的沙灘上。
最先記起的是被呵護著的滋味。
以前每到下雨天,你總會著急來電,要我待在學校等你打工完了下班來接我,就怕我自己走會淋到雨。
以前每次大姨媽來了,你總會去麥當勞買上一杯熱可可,還去便利商店買了巧克力,陪著我在家休息,我一喊疼就喂我一塊巧克力。
以前天氣稍微涼了,你就會叮囑著我出門要多添衣服。好幾次我忘了帶外套出門,你唸了我幾句之後,就把身上的外套脫下來要我穿著。
以前只要我心情不好了,你就會不辭辛勞帶我去看海。因為我總說煩惱可以丟在大海裡,隨著浪潮帶去遠方,最後消失不見。
以前我想要一個名牌皮夾很久了,你用打工存了好幾個月的錢買下來,在情人節那天給了我一個大驚喜。
以前你總會記得我愛吃什麼,不愛吃什麼。每次吃飯你都把我愛吃的菜拼命夾給我,把我不愛吃的默默吃掉。
後來記起的是相愛的滋味。
我們說好畢業之後就組一個小家庭一起生活。為此我大學四年級都在學做菜,學著怎麼做家事,從連碗都不會洗到能煮出一桌菜,就是希望未來能給你一個像樣的妻子。
我們說好將來要生三個孩子。還要讓他們長大以後也唸跟我們同一個大學,讓他們在爸爸媽媽當初相愛的學校裡就讀,甚至也能在這所學校裡找到自己相愛的對象。
我們說好要一起白頭到老。你說你會一直牽著我的手不放開,就算變老變醜了,也會待我如初。
最後記起的是激情的滋味。
你喜歡撫摸著我的身體,從我的髮絲一路滑落至背脊,再沿著身體曲線遍佈全身。你的親吻總是溫柔,像是春風般地輕盈,卻又待著厚實的溫度,讓暖流能夠竄至我心裡,最後在我心上留下印記;你的擁抱有安定人心的作用,我總能在你懷裡安然入睡,直到天明。
可是到最後,我們依然輸給了距離。你決心接受父母的安排出國深造,我無法原諒你的「背叛」。儘管你多次解釋這些承諾將來一定會兌現,我卻選擇負氣分手……
那些錯過了的,再也回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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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喪彪著作《我的愛情,值得攀上世界之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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