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間又到了全民割草、幫祖先修房的日子,在清明節這個重要的傳統節日,家家戶戶都會全員集合,一起祭拜祖先。但在傳統的觀念中,嫁出去的女兒是不能回娘家掃墓的,這個習俗應該被修正。
嫁出去的女兒不能回娘家祭祖,與台灣傳統的生死觀大有關聯,在傳統的觀念中,女性在嫁給丈夫後就是夫家的人,往生後也是魂歸夫家神主牌;若女性未婚而亡,其神主牌也不能放在家中,需要另外找廟宇祭祀。以這個架構衍伸出的還有女性離婚需要辭別夫家祖先等各種習俗。簡而言之,台灣傳統社會對女性的待遇極度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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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舊時代裡,嫁出去的女性回娘家掃墓,會被娘家以「分掉兄弟福氣」、「以夫家為主」等理由拒絕。但隨著時代進步,這些不合現實狀況的規矩面臨了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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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社會型態與以往已經大不相同,傳統的大家族已經越來越少見,少子化與單親家庭的比例提高,很多舊觀念已經不再適用,包括嫁出去的女兒不能回娘家掃墓這件事。若有一位嫁為人婦的女性是家中的獨生女,那她的父母往生後該由誰祭拜?一定是由這位獨生女,若此時還遵守這個舊規矩,就非常不恰當了。
傳統習俗面臨現代衝擊,除了社會結構的轉變,也代表的新思想的興起,以往男尊女卑的觀念也受到檢討,相信現在歡迎女兒回家掃墓的家庭不在少數,畢竟一家人的血緣怎麼切都切不斷,在緬懷先人時,家庭的每個成員都應該擁有平等的權利。(編輯:黃彥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