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不該廢除死刑?」這個議題在台灣社會仍未取得共識,但保庇NOW今天要討論的不是死刑,而是執行死刑的過程中,存在相當多的習俗與禁忌。
- 死刑犯通常在執行槍決的當天晚餐得知自己將被槍決,最後一餐會有豆干、滷蛋、高粱酒和香菸,據說大部分的死刑犯最後一餐都沒有胃口,反而會一直抽菸並喝完整瓶高粱酒,但大家都會把滷蛋吃完,象徵圓滿上路。
- 過去,槍決通常在凌晨四點至五點執行,但因為民間流傳「鬼門會在雞鳴第一聲時關閉」,為避免陰魂在陽間遊蕩,後來改至晚餐後。也有說法認為是在凌晨執刑會影響其他受刑人的心情,讓大家不安。
- 執刑過程中,法警間不會叫喚彼此性名,避免死刑犯死後索命或報復;此外,法警也會避免沾到死刑犯的血,若真的不慎沾到血,結束後會馬上洗手並且大聲唸:「洗手不幹了!」。
- 同上道理,法警在執刑過程中會避免與死刑犯眼神接觸,槍決後到死刑犯斷氣之前,不能回頭看死刑犯。
- 一旦被判定死刑定讞,死刑犯會換上釘死的腳鐐,直到執刑那天才會被打開。死刑犯會先走私千元紙鈔藏在舍房,等到執刑的那天,死刑犯會將千元紙鈔綁在腳鐐上,感謝為自己解開腳鐐、重回自由的人。執刑結束後,就由法警為其脫下腳鐐。
- 法警會將拿到的一千元拿去廟裡捐贈香油錢,或是買喜糖分給大家吃,一定要在當天花完。
- 執刑現場,除了法警、法醫外,場外還會有禮儀人員待命,全場大家都絕對不能提到「死」字。
- 執刑結束後,全員洗手、換衣服,再到刑場外燒紙錢、祭拜地藏王菩薩。
- 執刑結束後,在場人員最好到人多的地方晃晃,不要直接回家。
我們不評斷死刑的優劣和存在必要性,關於死刑現場的習俗和禁忌會如此多,就是希望能讓每一條生命在最終都能享有圓滿的結局。習俗和禁忌除了是尊重亡者外,也是安定法警心神的重要力量,畢竟,代替國家「執行公權力」的背後,所背負的心理壓力可不是我們所能想像的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