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報》報導,在臺中工業區附近經營摩托車買賣維修店生意的張姓夫妻,因附近外籍移工往來宿舍與工廠之間有交通需求,需要購置摩托車,但夫妻認為將車子登記在移工名下程序繁瑣,因此突發奇想將移工機車登記在自己名下,租借移工收取「使用費」,同時經營摩托車損壞維修,藉以獲取利潤。他名下機車高達77台,但近2年之罰單及使用燃料費累計高達212筆,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聯合機關查扣其名下摩托車5台後,張男才終於出面繳清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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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分署發現,張男名下登記的摩托車數量高達77台,明顯超乎一般民眾想像,向附近店家探詢後,發現張男透過移工來臺居留期短且登記取得摩托車手續繁雜的特性,與配偶作起老舊摩托車收購後交給移工使用之生意,夫妻倆還同時經營維修店維修老舊摩托車,一兼二顧,藉以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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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張男累積罰單及燃料費筆數高達212筆,臺中分署配合臺中區監理所將本件列為重點執行案件,於12月23日派員進行執行,經一上午訪查,終於在移工住宿較集中之區域,發現5台摩托車,查扣車輛後,立即再至張男營業處所查訪,經溝通及勸導後,張男願意面對欠繳之罰單,並於27日至臺中分署繳納全數罰單及費用。
張男表示,對於交給移工使用之摩托車,有些因車輛去向不明無法向該移工要求給付應納罰鍰及費用,部分則因自己管理疏失及疫情期間生意較為清淡而漏繳。在繳完積欠的罰單、燃料費及健保費共16萬餘元後,張男也承諾日後不再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