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信義威秀廣場去年9月,一名妙齡女子深夜坐在石椅上遭人當街潑屎,屎桶還倒蓋在她頭上,路人拍下上傳「爆料公社」引發熱議,檢警也查出是男子柯敬憲所為。一審依強暴公然侮辱、強制罪,合併判處3月,二審認為,柯男不構成強制,但他的行為「非常惡劣」,依強暴公然侮辱罪,重判3個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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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合議庭宣判後表示,柯男的犯行顯然不符合強制罪所訂之意涵,但他的犯行「非常惡劣」,拿糞桶往人頭頂倒扣,比一般公然侮辱還來得嚴重,檢方上訴有理,因「少了」強制罪,仍不應輕縱,應予加重刑責,刑度仍和一審相同。
全案發生在2020年9月19日晚間10時許,20歲的邱女獨自坐在松壽路威秀廣場石椅上,突遭一名戴口罩的黑衣男潑灑整桶糞水,男子犯後逃逸,有路過民眾拍照上傳臉書「爆料公社」,員警趕到現場後,先協助她清潔,她供稱「不認識動手的男子」,並表示不願提告後就自行離去。
隔天,邱女在臉書發文說「好加在我還活著,不是被砍也不是被潑硫酸」、「你的屎真的臭⋯還有金針菇」、「我洗了五次頭髮,到現在還有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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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循線找到涉案的20歲柯男,柯男供稱,和邱女是在事發前的2至3個月在夜店認識,後朋友在夜店認識邱女互加臉書,才知道邱女曾在臉書嘲笑他矮,還敢來搭訕,且邱女常在臉書打卡,因此掌握她行蹤前往潑糞。
只是邱女得知後,也貼文反駁說根本不認識柯男,並說「我的初戀個頭也不高,根本沒有什麼嗆誰矮的問題,你有證據嗎?」檢方最後依公然侮辱、強制罪,將柯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