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檢舉名人蘇大媽(蘇寶蘭)日前因涉違反醫療法案,被判刑5月確定,怎料還在服刑期間,本月台南法院又清出她還有4件侮辱公務員案,包含嘲笑女警身材、嫌胖,還譏諷原住民警官,身上「臭」,4案合併判處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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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大媽以激烈言論挑釁,再以公務人員的言論瑕疵提告聞名;蘇大媽在2018年前往南市中西區某復健科診所掛號復健,與櫃台人員發生口角,蘇大媽拿手機朝物理治療師近距離拍攝並咆哮謾罵,二審依醫療法判刑5月。
原本檢方准予易科罰金15萬並分3期繳付,但蘇大媽持續濫訴及擾亂公署,檢方撤銷易科罰金、要她入監服刑,在今年4月即將服滿刑期時,又因為多年來累積了6件妨害公務案,二審合併判處1年徒刑,將服刑到明年7月。
當時判決出爐時,南院已表示,後續還有侮辱罪、社會秩序維護法等,最少20案仍在審理,這個月蘇大媽侮辱公務員的判決出爐,4案合併審判處6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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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4件公務員汙辱案包含,對著有原住民身分的警官,說人家「臭臭的」;看到女警吃早餐,笑女警「大摳」,還要女警吃少一點;趁市府政風室人員午休,在公共場合吃午餐,上前罵人「囂張」,還要公務員「滾」回辦公室吃,公務員報警,等到警方到場處理時,蘇大媽因為不願離開,警員留下來維護秩序1個多小時,又被蘇酸「來了一個多小時沒辦事」,對此檢方認為,蘇的行為會減損一般人,對警員執勤時的尊重。
南院合併判處6個月,可易科罰金,至於能否繳納罰金、免刑期,南檢表示,要看蘇大媽近期表現。(編輯:孫唯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