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7)日表示,歐盟執委會於今(110)年12月21日宣布我國正式加入「歐盟數位新冠證明」系統;歐盟數位新冠證明為世界性標準之一,國際成員國多且最早用於國際旅行,為使我國民眾能加速入境歐盟等國家,指揮中心將於12月28日上午8時開放我國「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供國人下載使用。
指揮中心說明,由於歐盟為世界重要國際聯盟,「歐盟數位新冠證明」系統目前已有60國加入,包括27個歐盟會員國、33個非歐盟會員國(統計至2021/12/22止)。另,美國已公開接受旅客持歐盟數位新冠證明供入境查驗,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之數位新冠證明亦與之互通,故持我國數位證明於國際旅行己不限上述的60國。
指揮中心指出,我國「疫苗接種數位證明」或「檢驗結果數位證明」之資料欄位、數位簽章、防偽機制、個人資料保護、QR Code顯示與電子驗證等均依照歐盟標準,尤其是個人資料保護完全依據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之最小使用、自行攜帶、可被遺忘等原則,請國人安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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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表示,本項數位證明的內容屬於個人資料保護法定義的敏感性資料,身分確認的方式相對繁瑣。本數位證明提供所有於國內接種疫苗或進行PCR檢驗者自行下載,初期限持有有效護照者,申請方式以電腦或手機直接上網辦理,網址為:https://dvc.mohw.gov.tw(將於12月28日上午8時開放),或在衛福部官網取得連結,三個步驟即可取得證明:
一、確認身分:
(一)國人:(1)身分證號+健保卡號+有效護照號碼;(2) FIDO(為安全且便利的生物辨識方式,提供指紋或臉部辨識登入)+有效護照號碼;(3)自然人憑證+有效護照號碼。三種方式擇一。
(二)外來人口:(1)統一證號+健保卡號;(2) 統一證號+入出境證號;(3) 統一證號+護照號碼。三種方式擇一。
二、選擇項目:選擇「疫苗接種數位證明」或「檢驗結果數位證明」。
三、取得證明:於申請成功畫面點選「下載/列印 數位證明」,檔案格式為PDF,提醒要先保存於行動裝置或電腦硬碟中,再視個人需要列印紙本。無列印設備但又有列印需求者,可於申請成功畫面選擇超商並點選「取得超商列印碼」,系統將產製超商取件條碼或取件編號,請自行攜至超商付費列印。
指揮中心提醒,實際使用時,出示紙本或行動載具中的QR code都是可接受的方法,查驗人員掃瞄QR code後會出現不同顏色的號誌表達接受與否。但各國或不同場所仍可能有不同方式驗證,請民眾特別提醒留意。本數位證明優先提供民眾出國使用,至於國內何時開放使用,再由疫情指揮中心另行發布。詳細系統操作方式可以參考衛生福利部官網數位證明專區( https://covid19.mohw.gov.tw/ch/np-5345-205.html )。(編輯:孫唯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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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撥打「
1922」專線,或「
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