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6)日晚間7點多,在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國民街口發生一起嚴重的酒駕死亡車禍,造成1死3傷,又毀了一個家庭,高雄市長陳其邁震怒並指示交通局、警察局加強道安大執法,針對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交通局並建議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刑法,以確保市民行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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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晚間,38歲的黃姓駕駛開車衝撞走在斑馬線上的一家人,不幸的是37歲的范姓女子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其他三名家人也受到重傷,高雄市長陳其邁聽聞後震怒,要求警方從嚴從速儘速偵辦,決不寬貸,全案將依不確定故意殺人罪、酒駕肇事致死方向偵辦。
昨晚警方亦已通知黃嫌同車友人到案,37歲的趙男表示當下有規勸黃嫌,且自身並無飲酒,欲協助駕車載黃嫌返回住家,但黃嫌堅稱可以駕車,隨即將車鑰匙拿走,趙男仍被警方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35條第8項告發,可罰緩600至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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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表示交通局則依據市長陳其邁指示,針對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建議交通部應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刑法,以確保市民行的安全。
建議事項包括,1、酒駕駕駛人除罰鍰外,吊銷其駕駛執照,永久不得考領外,建議並沒入車輛;2、對於酒駕肇事者之同桌共飲酒之人,明知其將酒駕而不予禁止駕駛,建議予以裁罰;3、車主在知情情況下,除處罰鍰、車輛牌照吊扣3個月外,並建議吊銷車主駕駛執照;4、對於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建議中央修法以未必故意之殺人罪論之;5、建議同車乘客需連帶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