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指揮中心最新規定,住院陪病規範將放寬!住院病人若為12歲以下兒童、65歲以上長者、身心障礙,或經醫療機構評估有必要者等特殊情形者,陪病人數可放寬至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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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新冠疫情趨於穩定,指揮中心24日調整「醫院因應 COVID-19 醫療應變措施」,每名住院病人的陪病人數雖以1人為原則,但若病人為12歲以下兒童、65歲以上老人、身心障礙、或經醫療機構評估有必要者等特殊情形,陪病人數上限放寬至2人,不過每名住院病人的陪病者公費篩檢仍為1名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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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特別注意的是,自111年1月1日起,未完成疫苗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之陪病者,除入院時進行公費篩檢,每週應定期進行自費篩檢;自 111 年2月1日起,除入院時進行自費篩檢,每週也應定期進行自費篩檢,若為「確定病例符合檢驗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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