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憲兵隊吳姓前少校特種情報調查官,休假時酒駕遭吊銷駕照,但駕照被吊銷後吳男仍無照駕駛自用小客車進出營區85次,最終遭國防部陸軍司令部以漠視法令、嚴重違反軍譽為由,今年3月1日不適服現役退伍。吳男被強制退伍後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駁回,認為原處分無誤,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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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吳男於2020年1月16日休假期間,酒駕開車影響交通,員警到場要替他進行酒測時,吳男拒不受測,遭員警舉單告發,嘉義監理所對吳男裁罰18萬元並吊銷駕照。
不料吳男駕照被吊銷後未見悔改,繼續無照駕駛上路,還開車進出營區達85次。憲兵第二0三指揮部除將其記過外,召開不適服現役人事評審會,最終決議吳男不適服現役,強制核定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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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男不服判決,先提訴願再提行政訴訟,辯稱自己有通勤進出營區的需求才無照駕駛。不過行政法院判定原處分並無違誤,吳男身為資深軍官卻做不到最基本的遵規守紀,故駁回吳男請求,判他敗訴。但全案仍可上訴。(編輯:倪浩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