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提2大長照修法主張 籲讓家庭卸下雇主角色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專員陳秀蓮主張,長照修法應關注2大方向,包括將外籍看護納入長照系統,以及讓個人聘雇家庭看護工落日。(圖/翻攝自立法院議事轉播)
記者李芷涵/綜合報導-2021-12-21 18:23:25
《四方報》報導,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昨(20)日舉行「長照2.0總體檢暨長期照顧服務法修法」公聽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專員陳秀蓮主張,長照修法應關注2大方向,包括將外籍看護納入長照系統,以及讓個人聘雇家庭看護工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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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聽會中,陳秀蓮指出,台灣照顧人力不足,高度仰賴東南亞外籍看護工補足缺口已經是不可迴避的事實,她們承擔了我國1/3的長照人力,但根據去年勞動部統計,外籍看護一天工時長達10小時,其中34%的人在三年勞動契約中沒有一天休假,薪水更與基本薪資差了8000元,勞動條件低落,不僅有違「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精神,也將難以在未來吸引這些人力留下來。

陳秀蓮指出,長照長期以來的問題就是「資源不足」,有照顧需求的家庭無法在這個系統中拿到足夠使用的資源,政府就把外籍看護當作廉價勞力給他們使用,在此同時又取消了他們使用長照的資格,讓家庭無法申請長照服務,一直到去年遇到缺工才放寬喘息服務,但目前居家服務仍沒有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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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秀蓮指出,真正的「照顧正義」要讓在照顧裡面提供服務的人(居服員或外籍看護)以及服務使用者都受到合理、合法的對待,誰都不應受到壓迫。TIWA所屬的長權盟主張2大修法重點:外籍看護納入長照體系,以及讓個人聘雇家庭看護工落日。她表示,將移工納入長照有2個好處,一來是政府可以知道誰需要使用外籍看護、需要多少資源,更有效去運用人力做分配;二來是可以讓雇主卸下雇主身份,回歸到服務使用者的角色,不用去承擔雇主要負起的相關風險、管理責任以及隨之而來的種種勞雇糾紛。

至於個人聘雇家庭看護工落日條款,TIWA主張,過去因為長照資源不完善,才把聘雇個別看護工的責任推給家庭,讓受照顧者變成雇主,去承擔所有管理的壓力;這麼做也容易衍生出勞工遭到傷害、長期工作和休息不足等問題,對雇主和工人都有負面影響。她表示,長照的責任應該由政府負擔起來,讓家庭回歸長照資源使用者的角色,透過機構或其他模式去分配看護人力,才能真正落實照顧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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