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目前正強制執行違規罰款繳納專案,清查發現一名60歲林姓男子欠繳金額居冠,高達60萬2,208元,其名下無車、駕照也被吊銷,仍多次向親友借車,還多次違規駕駛、酒駕,執行官調查發現,林男名下有筆土地,現值2千餘萬,還承租給全聯、銀行,且鄰近彰化火車站的土地,直到該要被查封,林男才火速繳納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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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分署在去年9月間成功執行全國酒駕第1名義務人滯欠的91萬餘元罰鍰後,12月8日又再度成功執行彰化地區另一位林姓慣性酒駕義務人,遭裁罰共計60萬2208元案件。
彰化分署表示,負責承辦本案的阮蕙芳執行官在查調林男的名下財產資料,發現林男在彰化火車站附近有一筆土地(面積294平方公尺),因近車站且鄰近彰化女中,公告現值2千餘萬,且地上現由全聯、多家銀行及診所承租中,有豐富的租金收入,林男應該不困難,屬於故意不繳納。
彰化分署在11月5日發函地政機關查封林男該筆土地,林男為避免土地遭拍賣,迅速籌款在12月7日以匯款方式一次繳清,移送機關於翌(8)日收到款項。
林男家屬也透露,林男多年前因經商失敗壓力過大,近年來因情緒抑鬱,才會多次向家人借車在外兜風解悶,紓解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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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分署分析去年成功執行的全國酒駕第1名以及這件案件後,發現兩個案件都有一個共同處,那就是義務人的駕照都早因交通違規而註銷,義務人都是繼續向朋友家人借車違法駕駛所形成的違規案件,類似這種違規案件,除非立法處罰違法借車的朋友家人,否則恐怕無法根治。(編輯:孫唯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