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發票每兩個月開獎,對獎更是不少人的生活小確幸。不過12日就有民眾發現,自己拿到店家開設「未來的發票」,後續也立刻釣出不少過來人回應:「店家太猛」。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上週日(12日)原PO於臉書《爆廢公社》上發文提到,目前還是12月,店家卻開立了明年1至2月的統一發票,擔心是店員誤放,她也打電話過去詢問;沒想到店家接起電話後,立刻解釋「因為12月的紙用完了所以才這樣做」,但原PO仍不禁擔憂「這樣不會有問題嗎?」
貼文曝光後立刻有不少過來人回應「沒問題的,提前使用都要通報國稅局」、「可以唷,只要發票上面打的購買商品日期沒問題就ok」、「發票內容對就好,頂多變成對1~2月的獎」、「正常,我也有拿過」、「記得只要跟國稅局報備提前使用即可,反正都能對獎,而且店家也沒有逃漏稅」、「年底又是報稅的月份就體諒一下」、「應該是之前疫情差,沒預料到12月會報復性消費,發票沒買這麼多」、「現在還買的到11、12月的發票啊,但假日農會沒開」。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另外也有不少網友驚訝回應「12月初發票就不夠用,生意也太好了!」「月中用完?正常不是月底前2、3天,這店家也太猛了」、「正常,話說生意也太好了吧!」「好羨慕,我也希望我的店有一天能開到未來發票」、「生意是多好啊!一般都是月底才會見到,現在半個月都還沒過耶!」「月底很常見,月初就拿到比較少就是了」。
事實上過去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就曾解釋,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1條規定,非當期之統一發票,不得開立使用,但經主管稽徵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例如在雙月份最後幾天,當期統一發票已全部用光沒有庫存,在稽徵機關核准下,可先開下一期發票給消費者。而消費者拿到營業人開立之次期統一發票,仍可依統一發票刊印所屬月份之號碼對獎,不影響對獎權益。(編輯: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