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9日中午左右,台北市大同區涼州街發生一起行車糾紛,當時一台自小客車駛離停車格,一名女子見狀、立即上前幫朋友「人肉佔位」,但一旁等候已久的休旅車車主,告知女子「不能人來佔位」,但女子堅持說「朋友就在附近」、「我們先來的」,休旅車車主也不退讓,雙方一度對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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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曝光的行車紀錄器可以看到,女子見到上一台車子離去後,隨即站到停車格後方「人肉佔位」,此時一旁的休旅車車主表示「小姐不好意思,我要停這邊」,但女子表示「我們先來的」,休旅車車主反駁「沒有人(肉)這樣佔位置」、「我有行車紀錄器,你這樣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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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雙方一度起了口角,女子說道「你在說什麼?就是幫我朋友...」,休旅車車主也回應「那不然你報警嘛...我有行車紀錄器」,而女子甚至一度站在休旅車車頭不肯讓位,直到最後才離去。對此,警方表示「人肉佔位」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300元罰鍰。(編輯:林盈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