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香港6日綜合外電報導)華爾街日報上週刊登社論指出,投下空白選票是香港居民表達異議的「最後方式」之一。華爾街日報5日刊出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來函,信中警告華爾街日報此舉恐已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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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爾街日報上週刊登題為「港府叫人投票—否則」 (Hong Kong Says Vote—or Else)的社論,文中寫道:「杯葛及投下空白票是港人表達他們政治觀點的最後方式之一。」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因此去函抗議。
華爾街日報5日刊出曾國衞來函,他在信中表示,他讀到那句話時感到「震驚」,並警告香港禁止「煽動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
曾國衞稱「我們保留採取必要行動的權利」,並稱「不管在香港或海外從事煽動」,被認定為違法之舉都將受到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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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修改香港選舉制度後,角逐者還需經過官方審查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真誠效忠香港特區」才具參選資格。新一屆立法會議員由原先的70席增至90席,其中40席由選舉委員會選出,30席由功能界別選出,另20席由地方分區直選產生。
目前香港大多數民主派人士不是在監獄裡,就是流亡海外,他們不是被禁止參選,就是拒絕參加這場定於12月19日舉行的立法會選舉。(譯者:陳正健/核稿:劉淑琴)110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