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陳姓貨車司機時常與人發生行車糾紛,日前他不滿蘇姓駕駛在國道按他喇叭,竟開始不斷變換車道、逼車,最後甚至朝向蘇男車的擋風玻璃上,潑「藍色油漆」阻擋視線;台南地院認為陳男累犯還罰不怕,依強制罪判處6個月徒刑,可以易科罰金,至於潑漆犯毀損罪判處8個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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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早在2017年就曾因為在國道上逼車,在2020年又因行車糾紛,在下交流道停紅燈時,拿「鐵條作勢要攻擊對方」,被法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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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陳男似乎罰不怕,去年底又因為不滿蘇男,在國道按他喇叭,開始一路逼車,把蘇男逼進內線車道,隨後蘇男變換到外線車道後,陳男還從路肩飆車,成功超車後,又朝後方的蘇男擋風玻璃,潑「藍色油漆」阻擋視線,蘇男頓時失去視野。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陳男行跡惡劣,早已因行車糾紛受罰仍不悔改,依犯強制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又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有期徒刑8月,此部分不得易科罰金。(編輯:孫唯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