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報》報導,12月10日就是國際人權日,國家人權委員會今年以「臺灣人權PLUS」為主題,規劃了為期一個月的系列紀念活動,首先展開的是今(30)日舉辦的「外籍漁工人權專案報告發表會」,12月起則陸續舉辦「話影像人權—我們的人權影展」、「跨越國界的人權火炬海報展」、「2021臺灣人權與企業行動論壇」、「以色列猶太大屠殺專題攝影展」,及「教科書轉型正義內容分析研討會」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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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人權委員會於昨(29)日「2021國際人權日紀念活動~臺灣人權PLUS記者會」中,回顧了2021年國內重要的人權大事記,包括司法院公布釋字第805號解釋,保障被害少年在法庭上有陳述意見之機會、第807號解釋,勞基法禁止女性夜間工作,違反憲法保障之性別平等;及總統特赦布農族獵人王光祿等事件,彰顯司法在人權保障方面的進步;促轉會公布第一批二二八事件不義遺址、公告撤銷105件政治受難者刑事有罪判決及平復泰源事件司法不法等,象徵人權進步;監察院對於嚴重違反受教權、隱私權、身體自主權、兒童權利案件,提出糾正或要求主管機關改善的重大人權調查案件;以及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以來對人權侵害案件進行調查,提出具體修法建議、針對國際人權公約國家報告提出獨立評估意見、與NGO建立人權議題社會對話機制,以及推動國際交流合作等,在人權促進方面的重要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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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菊主任委員表示,國家人權委員會要推動的是全面性的人權發展,用柔性、積極的力量,結合國內外政府及社會各界資源,讓人權工作不斷進步、讓人權保障更加徹底、讓人權理念真正扎根、茁壯,這也是今年國際人權日主題 「PLUS」的精神,國家人權委員會不僅在人權議題上要和政府機關合作,以更積極的作為改善人權,也要將觸角延伸至企業,讓臺灣在追求經濟發展的同時,也能兼顧民主人權、環境、社會和企業治理(ESG),並且透過影像、海報等媒材展示,喚起社會大眾對人權議題的關心和反思。國家人權委員會在上週舉辦人權發展國際研討會,針對「族群平等與發展」、「性別與人權」、「疫情期間之人權保障」等多項新興人權議題進行跨國交流與對話,未來,國家人權委員會要持續走向世界、和國際接軌,透過對話與合作,讓世界看見臺灣在促進及保障人權工作上的努力與成績。
陳菊強調,因為政府的努力,以及民間夥伴們長期的倡議、監督和鞭策,普世的人權價值,雖然更加紮根,但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人權是每個人與生俱來的權利,「今天不努力,明天就會失去」,讓我們一起繼續努力,用堅定的信念,積極的行動,讓臺灣人權不斷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