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警二分局永興派出所自11月起即接獲多起林姓男子(45年次)恐嚇、毀損、滋事等110報案紀錄,其中更有數次持危險物品威脅恐嚇之舉動,警方依法將林嫌以毀損、恐嚇罪嫌隨案解送臺中地檢署3次(另毀損函送2次),其中2次以有反覆危害居民之虞,建請檢察官聲請預防性羈押,惟因要件不足未獲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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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11月22日上午8時許,警方又接獲林姓女子報案,指稱於住家遭其兄長林民情緒異常失控於房間外大力踹門,目前只敢躲在房內,請求警方派員協助,員警立即趕赴現場,並同步通報消防局及北區衛生所人員共同到場,經家屬同意下,立即將林民送往北區維新醫院強制就醫。
由於林民狀態恐有傷害他人或自己或有傷害之虞,第二分局主動彙整林民歷次之脫序行為相關事證資料,函請衛生局及維新醫院,供醫師作為評估強制住院之參考,目前林民已辦理強制住院由專業醫師評估鑑定中,林民暫時已強制安置,以免再有滋擾危害行為,造成民眾恐慌。分局長陳家銘強調,臺中市的治安絕對不容挑戰和破壞,第二分局將結合主管機關全面啟動社會安全防護網,遇有任何危害民眾安全疑慮之事(案)件,除立即展現警方維護治安決心外,並主動協調市政府主管機關積極介入家庭無法妥善照顧的民眾,把社會安全網的漏洞補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