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間,桃園44歲的賈姓男子在家抽菸,卻未將菸蒂弄熄、導致發生大火,賈男發現火警後逃出屋外,但小女兒卻因逃生不及、命喪火窟。賈男事後坦承犯行,檢方調查後認為,賈的過失和女兒死亡有因果關係,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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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檢警調查,今年2月15日上午,賈男在房間內抽菸,之後味弄熄菸蒂就去廁所,導致房間因蓄熱起火燃燒,整間屋子發生大火,賈男見火勢太大無法撲滅,隨即逃出屋外,但賈男小女兒卻逃生不及,遭濃煙嗆傷、全身百分之20燒灼傷死亡。而檢方調查後認為,賈男抽菸導致起火的行為,跟導致女兒死亡有相當因果關係,因此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編輯:林盈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