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物價指數(CPI)漲幅達到調整標準,財政部今(24)日公告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提高4000元,從8.8萬元提高至9.2萬元;標準扣除額也調高4000元,從12萬元提高至12.4萬元;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更調高7000元,由20萬元調高至20.7萬元,而課稅級距金額上限也有調高,後年112年5月報稅就可適用,財政部預估全民減稅金額新台幣95.7億元,。若以雙薪4口之家來說,綜所稅按適用稅率5%至40%計算,將可省稅1900元至1.52萬元,單身上班族可省稅750元到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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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進一步說明,綜所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課稅級距金額及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依所得稅法第5條第1項及第3項、第5條之1及第14條第4項規定,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之指數上漲累計達3%以上時,按上漲程度調整。
而綜所稅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及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上次調整年度為106年度,財政部說,由於111年度適用的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與106年度適用的指數相較,上漲4.17%,而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因107年2月7日修正所得稅法第17條,調高該3項金額,並自107年度施行,因此以該年度為調整基期,111年度適用的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與107年度適用指數相較,上漲3.35%,均已達應行調整標準,因此依所得稅法規定按上漲程度調整。
根據財政部今日公告的111年度綜所稅免稅額一般從原本8.8萬元提高至9.2萬元,年齡70歲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直系尊親屬免稅額額加50%則從13.2萬元提高至13.8萬元;標準扣除額單身從12萬元提高至12.4萬元,有配偶者從24萬元提高至24.8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從20萬提高至20.7萬元;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從同樣也是20萬元提高至20.7萬元。
不僅如此,在課稅級距部分也有調整,其中級距5%部分,上限從54萬元提高至56萬元;12%上限也從121萬元提高至126萬元;30%上限從453萬元提高至472萬元;40%上限則是472萬元以上。在退職所得部分,超過18萬部分從原本18萬元提高至18.8萬元,上限則從36萬元調高至37.7萬元;如果屬分期領取者 ,因沒達到調整標準沒有調整。
至於營利事業及個人免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繳納所得稅的基本所得額金額、計算基本稅額時基本所得額應扣除的金額及免予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的保險死亡給付金額,依本條例規定,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之指數上漲累計達10%以上時,按上漲程度調整之。因111年度適用的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102年度及103年度)適用的指數相較,未達應行調整標準,因此並沒有調整,各項金額與110年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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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表示,111年度綜所稅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調整,預估增加民眾可支配所得新台幣95.7億元,納稅義務人在112年5月辦理綜所稅結算申報就可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