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租屋補助竟因租到違建遭追回 議員:只能自認倒楣嗎

▲台中市議員抨擊市府對違法出租房屋,無人管也無法查,讓無辜學生誤租違建,租屋補助遭追回。(圖/議員提供)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2021-11-22 16:44:16
學生在外租屋租到違建套房遭市府追繳租金補貼該怎麼辦?台中市議員林祈烽、施志昌和鄭功進今日詢問都市發展局長黃文彬,並抨擊市府已書面審核通過核發的租金補貼,時過一年又以建物違法向民眾追討補助,顯見市府審查機制出問題。對此,都發局長黃文彬建議民眾,先向地政局調閱第二類建物謄本,做為確認房屋租賃範圍合法性,都發局將加強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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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祈烽接獲陳情,指其女兒在龍井租房子讀書,因其家境符合租金補貼資格,所以年初向市府申請租屋補貼並獲審核通過,但11月初,他們收到市府要撤銷補助的公文,理由是「承租之住宅為非合法建築物,核與規定不符」,要求返還給市府2萬5,600元的補助租金,如果沒有按時返還,將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林祈烽質疑,市府既然已審核通過學生補助資格,也按時撥發補助金,為什麼快一年了,市府才會發現對方承租的套房是違建?根據都發局的資料,從去年到今年11月中旬,遭市府追繳租金補貼的案件就有122件,原因大多是家庭成員擁有住宅、虛偽申報不實和重複接受二種以上的住宅補貼,而在「非合法建物」,也就是違建問題上,就有4件遭追繳,顯見市府審核機制不夠嚴謹,造成事先查證不周,事後徒惹市民困擾。

林祈烽表示,台中市有10多所大專院校,多數的學生和上班族都在外面租房子,這些租屋族要如何知道他們租的房子是「合法建物」?都發局官網沒有公布違建的房屋和套房,也沒有專門查詢違建的網頁,總不能叫這些租屋族每天都打電話到市府詢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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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發局長黃文彬說,住宅處一年大約要受理2萬3,000件的申請案,日後教育訓練時會請同仁多加注意,比較正確的房屋資料都在地政局,建議民眾可以先向地政局申請第二類的建物謄本來辦理補助申請案,都發局也會加強宣導和告知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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