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19日電)新北市高姓女警攀登南投縣郡大山時,夜宿林道與營火合照並公布網路,遭網友質疑違法砍樹生火。對此,高女否認參與生火行為,抱歉造成誤解。南投林管處已請保七警調查。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NCC前專委喬建中等5人引發玉山森林大火,面臨新台幣2億2859萬多元求償、最重7年刑責,案發當時引發社會關注,案件進入法院審理階段。無獨有偶,新北市警察局新店分局安康派出所高姓女警日前攀登南投縣信義鄉郡大山時,夜宿林道疑似違法砍樹生火。
高女10月24日在個人臉書表示,提前上山在林道指標27.5公里處紮營,山林裡的夜晚,伴隨著裊裊升起的營火,實在太滿足、太開心,待在山裡2天1夜,把自己還給自己。這篇貼文還附上高女與營火的合照,照片可見明顯火勢,火堆旁還有多根木材。
由於高女行為涉違法,山友紛紛勸導,但高女一度回嗆網友,後來才趕緊刪除這篇貼文,不過已被網友截圖留存。對此,郡大林道轄管機關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今天回覆中央社記者詢問表示,獲報後立即派員到案發現場勘查,發現地面有引火跡象,及6棵死亡卻仍直立的枯立木遭砍伐。
南投林管處表示,涉案民眾可能違反森林法第50條竊取森林主產物,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萬元到600萬元罰金及森林法第34條森林區域及森林保護區內不得有引火行為,可處12萬元到60萬元罰鍰,已於11月15日函請保七總隊第六大隊調查行為人身分並通知到案說明。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新店分局透過新聞資料表示,全力配合南投林管處調查清楚,若經查屬實,將依相關規定行政懲處,並加強員警教育;經分局督察組初步詢問,高女自稱當天在郡大林道宿營見營火,僅單純留影記錄,未參與生火行為,將全力配合調查,也對造成大眾誤解深感抱歉。
根據南投林區管理處網站資料,郡大林道因鄰近郡大山而得名,林道深入地質脆弱區域,經常遭受天然災害,也是進入丹大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路徑之一,林道指標約22公里處設有入山檢查哨。(編輯:郭諭儒)110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