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餐標案揭露疑先上車後補票 吳佩蓉今告發邱于軒夫婦

▲前促轉會專員吳佩蓉今在台灣基進新聞部主任張博洋陪同下前往地檢署按鈴,並召開記者會,現場告發高雄市議員邱于軒夫婦在營養午餐食材案提供之關係人揭露表疑涉偽造文書,訴求檢方介入調查。(圖/記者鄭婷襄攝,2021.11.18)
記者鄭婷襄/高雄報導-2021-11-18 12:20:49
前促轉會專員吳佩蓉在109年9月爆出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邱于軒的丈夫張簡正偉參與高市多校營養午餐食材標案,卻未依法揭露關係人,被指控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吳佩蓉今(18)日在台灣基進新聞部主任張博洋陪同下前往地檢署按鈴告發,再爆邱于軒夫婦關係人揭露表疑似「先上車後補票」,疑涉偽造文書,請檢方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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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佩蓉表示,她因為揭露邱于軒的先生張簡正偉違法投標營養午餐標案,卻遭到反告,在訴訟過程中卻意外發現案情不單純,根據開標的消費合作社內部員工透露,在109年10月之前,消合社並未要求廠商在投標時檢附事前身份揭露表,直到邱于軒丈夫在9月底爆出未揭露身份的爭議後,政風單位即指示消合社需要求廠商在標案中檢附揭露表。

▲吳佩蓉質疑,消合社網站上108年3月到109年9月共14張蓋有張簡正偉私章的揭露表,質疑若政風109年10月份才要求檢附揭露表,10月份以前的表單,是如何憑空變出來的。(圖/記者鄭婷襄攝,2021.11.18)
吳佩蓉出示消合社網站上108年3月到109年9月共14張蓋有張簡正偉私章的揭露表,質疑若政風109年10月份才要求檢附揭露表,那這些10月份以前的表單,是如何憑空變出來的?且這14張揭露表的檔名都是開頭為「20201012」的檔案,質疑極可能是張簡正偉9月被踢爆後,才由某方在10月份大量製作或是批次上傳的檔案,有無偽造文書之嫌?真相則有待檢方從資訊專業來調查。

吳佩蓉說,根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規定,身份揭露只要漏報是採取一案一罰,等於每案至少要被裁罰1萬元至50萬元,這些表格填寫的公職姓名是邱于軒,上面蓋著她配偶的私章,若只是一時漏報被揪出來也罷,如果事前根本沒填表,事後才檢附,甚至要求消合社配合上傳,那就是直接違反刑法第214到216條的偽造文書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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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台灣基進新聞部主任張博洋也指出,去年自己因為評論邱于軒夫婦在營養午餐標案違法,遭到張簡正偉提告最後獲判不起訴,如今看來夫妻倆明顯是做賊心虛,到現在連法定的身份揭露表都疑點重重,邱于軒夫婦到底還隱瞞多少真相沒講。

張博洋也三問邱于軒:「大量上傳的揭露表,是你填的嗎?」、「有無要求不知情公務員協助上傳?」、「若查證屬實,是否立刻下台?」呼籲邱于軒拿出在議會罵三字經、甚至帶韓粉衝議場鬧事的氣魄,正面回應市民質疑;對此,邱于軒則認為自己一直被當作提款機,請他們不要扮演民進黨跑龍套的角色,並表示「請他們放心,除非他們不相信陳菊的監察院和民進黨的廉政署,相信他們一定不會輕易的放過邱于軒的」,其他的不予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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