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辦曲棍球案給予前國民黨立委林滄敏不起訴處分的檢察官陳隆翔,前(2019)年遭監察院彈劾,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去年判決不受懲戒確定;監察院不服提起再審遭駁回,監察院又上訴,職務法庭二審今(16)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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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民進黨立委段宜康2015年在彰化縣長候選人魏明谷的造勢場上打賭說,如果林滄敏沒有詐領補助款,要當眾吞下3顆曲棍球。
當時承辦檢察官陳隆翔查出,曲棍球協會秘書長李淑惠涉偽造選手住宿、膳食、選手零用金等單據及文書詐領四百多萬元補助款,依偽造文書、業務侵占等罪予以緩起訴,理事長林滄敏查無不法,予以不起訴。段宜康為此遭求償,2018年間被法院判賠定讞,結果屢遭網友酸說還不吞球。
段宜康轉向監察院陳情,監委高涌誠、蔡崇義2019年間彈劾陳隆翔,一度引發檢察體系反彈,痛批監察院逼迫檢察官翻案。
職務法庭認為,陳隆翔沒有明顯重大違誤、嚴重違反辦案程序或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等,去年6月判決不受懲戒確定。監察院提出再審,職務法庭認為,原確定判決並無適用法規有錯誤,今年3月將再審之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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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不服再上訴到職務法庭的第二審,陳隆翔收到上訴書狀表示,「監察院遲未就違反自律規範之委員進行處理,個人表示尊重,但特定委員一再曲解法律、濫用職權,耗費國家資源,感到憤怒」。
職務法庭二審指出,監察院上訴意旨指摘原判決有違背法令的情形,但經審核後認為無理由,因此駁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