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因疫情若逾2年無法返台,依《戶籍法》規定,恐面臨戶籍遭除籍等問題。行政院長蘇貞昌今(16)日於立法院接受國民黨立委林奕華質詢時表示,已請相關部會盤點,看用甚麼方法,往權益不受影響的方向走,2個禮拜左右的時間就能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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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戶籍法》第16條第3項規定,「出境2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即戶籍會遭到遷出登記,不過仍具有我國國民身分。蘇貞昌今日倍林奕華問及此議題時指出,不要影響因為疫情無法回國的國人的權益,經過初步討論,戶籍不會沒有,已請相關部會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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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貞昌也說,在2個禮拜左右的時間盤點盤完成,往權益不受影響方向走,屆時也會看用甚麼方法。
林奕華再問,是否可以承諾,海外國人的權益不會因為《戶籍法》,在2年時間到時受影響?蘇貞昌再次重申,已請部會盤點;林奕華則希望動作再快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