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政論節目《辣新聞152》節目主持人周玉蔻於110年11月8日節目時所述及直接以行動電話洽詢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蔡局長訪問,對於節目部分內容,台中市警察局今日發新聞稿予以澄清、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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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關周主持人與蔡局長通話最後,周主持人已表示「謝謝你喔!我應該要過幾天再去找你這個報案」故蔡局長以為已通話結束而掛斷,並非刻意為之,如周主持人有誤解,在此向周主持人表達歉意。
二、節目提到有2位爆料人陳述與顏民之借貸情事,案經轄區分局立即指派幹部親訪2位當事人,陳姓當事人表示有關借貸情事,已進入強制執行階段,係屬民事案件;另易姓當事人係對大甲鎮瀾宮董事長人選有意見,渠等2人目前均尚無遭危害或人身安全疑慮之情事,且不需要向警方報案。
三、節目內容提到以電話報案之程序,依刑事訴訟法第242條第1項:「告訴、告發應以書狀或言詞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為之;其以言詞為之者,應制作筆錄。……」故受理報案須由報案人陳述案件事實經過(人、事、時、地及事件內容等) 或提供具體書面資料(如告訴狀等),由警方據以偵辦。因此,正式報案需請報案(被害)人配合完成筆錄製作,以完備司法程序。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強調:警察肩負治安維護責任,保護民眾人身安全,對人民不受任何暴力威脅、恐嚇責無旁貸,對於任何治安問題,均會秉持治安專業、嚴正執法、除惡務盡的決心,採取主動、積極的作為因應,為維護此次臺中市立法委員第二選區補選期間公平公正,除本於職責主動蒐報查察賄選、選舉賭盤、暴力介入選舉等案件,以淨化選前治安環境,並呼籲如民眾發現任何疑似違法情資,請踴躍撥打110專線或任何警察單位報案,警方將嚴密保護檢舉者身分,立即追查偵辦,並報請管轄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嚴正執法,以保障社會安全、人民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