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5日電)台北市光信里前里長朱雪璋設局砍人被判刑6年確定,目前正服刑中。檢警當年搜索朱男住處時,在沙發夾層查獲1支雙面已開鋒的槍頭(兵器)。北檢今天依槍砲條例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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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雪璋於民國105年2月間不滿王姓男子在他經營道場前拍攝挑釁照片,透過臉書(Facebook)假藉切磋武藝為由邀王男到道場,另安排20多人埋伏道場樓梯間,待王男等人赴約後,眾人將王男圍毆、砍傷。
台北地檢署於105年3月23日指揮台北市大安警分局搜索朱雪璋住處等地,查獲刀械、球棒、棍棒、手機等相關證物。案經北檢起訴後,最高法院109年5月間判處朱雪璋6年徒刑,全案定讞,朱雪璋隨後潛逃到中國,同年9月間遭押解歸案,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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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當年搜索朱雪璋住家時,在沙發夾層查獲到1支雙面已開鋒的槍頭(兵器),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今天將他起訴。
檢方指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14條第3款規定,未經許可,持有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刀械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編輯:戴光育)110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