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4日電)夏男買刮刮樂未中獎,卻以筆刀、膠水假造中獎5萬刮刮樂彩券,趁彩券行電腦不能連線時佯稱剛買彩券中獎,持假彩券兌換等值新彩券,高雄地院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判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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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男在審理期間雖坦承犯行,卻為博取同情聲稱受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影響失去日本料理店工作,家中還有高齡患病父母須照顧,且他偽造彩券數量不多、金額不大,希望法官能從輕量刑。
高雄地方法院合議庭認為,夏男先前有多次偽造公益彩券前科遭判刑,但他卻不知悔改再犯,且詐騙對象是銷售彩券賺取微薄收入的經濟弱勢,不足引起同情,因此仍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2個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曾在全台各地偽造中獎彩券兌換得手的夏男今年1月因失業缺錢心生歹念,他想起曾買刮刮樂未中獎,於是在1月9日晚間11時多異想天開,在住處以筆刀、膠水等工具,將台彩公司發行的2張刮刮樂彩券變造成中獎5萬元的彩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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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男1月10日凌晨持這2張假彩券前往高雄2家彩券行購買同款刮刮樂,趁彩券行電腦凌晨0時許不能連線辨認彩券真偽時,向員工佯稱自己剛買的彩券中了5萬元(除稅後可領3萬9800元),再拿出同款的假彩券,兌換等值18張售價2000元的新彩券和現金3800元。
2家彩券行員工事後驚覺受騙報警,夏男落網後除坦承犯案,也遭警方在住處搜出筆刀跟膠水,全案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複訊後,檢方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將他起訴。(編輯:陳仁華)110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