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3日電)基隆市德和里楊姓前里長和現任曾姓里長,涉嫌竊占里民活動中心停車位,出租收取租金牟利,不法所得近百萬元,檢調昨天發動搜索,複訊後諭知楊男和曾男各以10萬元、3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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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接獲檢舉,基隆市中山區德和里長曾男和前任里長楊男,涉嫌將德和里民活動中心內用來洽公的6格停車位,以每個月新台幣4000元至6000元不等金額,出租給民眾使用,民眾繳交租金後,里長會提供遙控器,以便承租人開啟門口的鐵捲門,粗估不法所得近新台幣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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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經長期蒐證,基隆地檢署昨天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基隆市調查站,前往曾男住家、里民活動中心等共4處搜索,並約談曾男和他的2名吳姓助理,以及楊男共4人,及1名證人到案說明。
經檢察官複訊後,認楊男和曾男竊占公有停車位出租牟利,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諭知楊男和曾男分別以10萬元和30萬元交保,曾男的2名吳姓助理則各2萬元交保。(編輯:李錫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