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懲處名單公布 消防、工務局13人被記過

▲高雄城中城火災。(圖/記者朱永強攝,資料畫面)
記者鄭婷襄/高雄報導-2021-11-01 18:59:47
10月14日2時54分,高雄市鹽埕區城中城大樓在發生火災,造成46死41人傷,災後高雄市政府也在上周公布行政調查報告,高雄市消防局、工務局也在今天公布懲處名單,消防局有9人、工務局有13人,分別記大過1次至申誡2次之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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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城中城事件行政調查報告指出,消防局、工務局人員在事前行政作為上,未能積極任事,並要求公布懲處名單,消防局、工務局也在今(1)日上午召開考績委員會,追究涉未積極執行人員之行政責任,並在晚間公布懲處名單。

高雄市消防局指出,此次懲處名單共9人,包含專門委員、大隊長、科長、組長、分隊長及相關承辦人員等,予以記大過1次至記過1次之懲處,若為主管人員則調離為非主管職。

對此,高雄市消防局強調,對於城中城火災事件將深切檢討,對於相關人員未能積極任事之行政缺失予以懲處。未來並將針對危險老舊建物大樓之公共安全,從法制、宣導、搶救演練及消防檢查等面向,立即著手策進,以確保市民生命財產之安全。

而針對工務局,行政調查報告指出,該局人員迄今未評估研議公告高雄15層以下集合住宅辦理公共安全申報,以及跨機關行政聯繫不足,未持續積極輔導既有公寓大廈成立管委會等,因此對於相關人員未能積極任事之行政缺失予以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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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懲處名單共4人,包含前任處長、現任處長、課長及工程員等,予以記大過1次至申誡2次之懲處;其中主管人員除今年9月始由養工處調至建管處的現任處長之外,皆調離主管職。

工務局表示,今日已公告8層以上未達16層且建築物高度未達五十公尺之集合住宅(H-2類組)自112年1月1日起,應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並預告「高雄市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草案等,以加強高雄市老舊公寓大廈公共安全管理,確保市民生命財產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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