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Facebook)執行長祖克柏(Mark Zuckerberg)29日宣布,受「元宇宙」(Metaverse)概念啟發,公司將改名叫「Meta Platforms」平台公司,並從12月1日起改用新的股票代碼「MVRS」交易,引發熱議。然而,有外媒分析認為,科技巨擘操作新話題或產品,目的仍脫離不了賣廣告、賺取更多收入。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綜合《紐約時報》等外媒報導,谷歌(Google)和臉書是全球最大的2家廣告商,以谷歌母公司「字母公司」(Alphabet)為例,今年的營收就有約8成是來自廣告,而臉書的廣告收入更佔了總營收高達98%。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對於谷歌和臉書這類平台而言,累積用戶並蒐集其數據,再利用這些數據,吸引業者挹注廣告,這種數位廣告的成本低廉,遠低於紙本和傳統媒體,功能和宣傳效果更齊備,因此也更容易吸引客戶。
報導指出,在這種前提下,為了保住並吸引更多廣告客戶,帶來更多廣告營收,科技大咖必須能炒出話題;然而,谷歌和臉書的例子也可能激發漣漪效應,讓其他公司或產業,評估以購併等方式擴大的可行性,或如同臉書以元宇宙為號召一樣,藉由帶入雲端運算、自動車、人工智慧等科技議題,達到獲得更多廣告收入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