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黨代表提案韓國瑜條款 首次當選公職不得參選其他公職

▲前高雄市長韓國瑜因帶職參選2020年總統,遭到市民罷免。(圖/資料照片)
記者余祥/台北報導-2021-10-20 12:11:21
國民黨10月30日將舉辦全國黨代表大會,有黨代表提案「黨員首次當選某公職任期規定制度化」,內容強調為了避免重蹈2020年總統選戰覆轍,「杜絕濫用個人魅力及勢力,任意拋棄公職任期」,劍指前高雄市長韓國瑜當時帶職參選總統、後來遭到罷免,堪稱是「韓國瑜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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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指出,「徹底杜絕黨內任何個人或團體,企圖濫用個人魅力及勢力,為謀自身前途罔顧大局,任意拋棄選民託付之公職任期,操控干涉本黨的選舉策略安排,爲國民黨的前途與命運帶來不可控的破壞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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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說明,任何輕易草率改變託付、背離承諾的作法,難為台灣主流民意所認同,尤其首任一屆公職未滿,即參與其他公職選舉,尤是非議,姑且不論補選所增加的社會成本,帶職參選妨礙行政職能正常運行等等問題殊難服眾,其個人與其所屬政黨的誠信,勢必遭受民眾質疑及對立政黨的強力攻擊。

提案還強調,為防止中國國民黨重蹈2020年選舉失利之覆轍,保證國民黨未來選舉運作穩定順暢,完善本黨公職人員任期規定制度化,實為當務之急,應訂定辦法完善制度:黨員首次當選某公職且在任者,在其首次當選某公職的法定任期期間內,不得代表國民黨參選其他公職;黨員首次當選某公職且中途離任者,在其原首次當選某公職的法定任期期間內,不得代表國民黨參選其他公職,中途離任原因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2條第一項(該條文規定被罷免者不得參選該同一職務)情況者,不在此限。前兩項規定,效力溯及至2022年1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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