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今(14)日召開院會,銓敘部在院會中提報「銓敘部109年辦理公務人員受懲戒處分動態登記情形」。總結去年全年公務員受懲戒處分並送動態登記者共117人,深究原因,最多的是貪汙行為及違反經營商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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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於報告中提出,109年公務人員受懲戒處分,並送動態登記者,總計為117人,其中受懲戒處分原因最多的是貪汙行為及違反經營商業行為,但從最近3年的數據來看,因貪汙行為受懲戒處分的公務人員有減少的趨勢。
另外,銓敘部也指出,從最近3年公務人員受懲戒處分情形可知,懲戒判決中,犯貪汙行為者經判決撤職處分比率較高,可作為公務人員借鏡,應更加謹慎清廉,避免誤觸法網,自毀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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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針對109年公務人員因涉公務員服務法受懲戒人數46人,占39.32%,銓敘部歷年來亦力求進步,除致力研修服務法,配合社會發展檢討或新增相關函釋外,亦設計「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輔助各機關瞭解所屬公務人員有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並指派人員或應邀至各機關擔任公務法令講座等。
考試院長黃榮村在院會中表示,如何有效降低公務人員受懲戒人數,有賴各主管機關就各類所屬人員之工作態樣、性質等,加強品德及刑事法治相關教育訓練,方可正本清源,銓敘部亦應持續留意公務人員受懲戒處分情形,以作為日後相關人事行政作為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