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明年有望減稅 會計師估雙薪頂客族可省稅1400元

▲因應物價上漲,明年報稅的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都有可能調整。(圖/資料照,記者葉政勳攝)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2021-10-12 17:36:38
因應物價上漲,明年報稅的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都有可能調整,其中標準扣除額單身從12萬元預計可能調整到12.4萬元(有配偶者則從24萬元調高到24.8萬元),薪資所得則可能從20萬元調高到20.6萬元;課稅級距部分也從原本的最低的54萬元,可能調整到56萬元。會計師估算,以稅率5%的雙薪頂客族來說,大約可以省稅1400元,若是稅率12%,則可以多省3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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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現行所得稅法規定,綜所稅免稅額、課稅級距、標扣額等,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較上次調漲3%以上,按上漲程度調整。綜所稅免稅額及課稅級距上次調整是2017年,而至今累計CPI漲幅約4.03%。

至於遺產稅、贈與稅的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的器具及用具、職業上的工具,不計入遺產總額的金額、被繼承人之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喪葬費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2條之1規定,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漲達10%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之。

不過,財政部指出,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等按物價指數連動的項目(112年5月申報時適用)及111年發生的繼承或贈與案件所應適用各項金額,應以上次調整年度適用的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與111年度適用的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109年11月至110年10月止12個月消費者物價指數計算的平均數)的上漲幅度,判斷是否應予調整相關數額及調整金額。

此外,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4條第1項規定,納稅者為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享有符合人性尊嚴的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不得加以課稅;第2項規定,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係參照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60%訂定。

財政部強調,有關所得稅、遺產稅及贈與稅上開各項按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的金額,是以行政院主計總處109年11月至110年10月止12個月的消費者物價指數平均數為基準,但因統計期間目前尚未屆期,財政部表示屆時將洽行政院主計總處提供相關數據,依規定在110年12月底前公告111年度各項金額。至於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111年5月申報時適用),財政部部亦將於期限前,洽主計總處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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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服務部執業會計師楊建華則預估,因應物價上漲,明年報稅的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都有可能調整,其中標準扣除額單身從12萬元預計可能調整到12.4萬元,有配偶者則從24萬元調高到24.8萬元;薪資所得則可能從20萬元調高到20.6萬元;課稅級距部分也從原本的最低的54萬元,可能調整到56萬元。

若以稅率5%的雙薪頂客族來說,楊建華估算約可以省稅1400元,若是稅率12%,則可以多省3360元。此外,若是1名撫養親屬可以增加4000的免稅額,70歲以上能增加6000,以5%的稅率換算,可以分別省稅200元跟300元。也因為課稅級距的調整,家庭淨所得在56萬元以下者,都可以不用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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