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3日電)環保署指出,台灣的碳排放密集度從2005年的0.72kgCO2e/美元,下降到去年的0.43kgCO2e/美元,顯示台灣經濟成長與溫室氣體排放逐漸脫鉤,又以能源燃燒所排放二氧化碳數據來看,近14年來台灣也優於中國、韓國及新加坡等鄰近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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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4日將邀請環保署長張子敬列席,針對「我國為達成2050年淨零碳排目標之具體作為以及歐盟宣布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對企業影響評估及因應措施」、「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法方向及修法期程」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根據環保署送達立法院的書面報告指出,台灣2019年總溫室氣體排放量為287.06百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MtCO2e),經扣除碳匯後的淨排放量為265.62MtCO2e,較基準年2005年約減少1.1%,各溫室氣體排放以二氧化碳95.28%為最大宗,主要來自能源燃燒排放。
環保署指出,以國際間最常用於比較的能源燃燒所排放二氧化碳的數據來看,依國際能源總署統計資料,以2005年為基期,近14年來台灣年平均成長率約為0.1%,優於中國(4.4%)、韓國及新加坡(同為1.8%)等鄰近亞洲國家,顯見台灣溫室氣體減量管理政策推動已有初步績效。
環保署表示,近年在全民努力下,台灣經濟表現強勁,就在國內生產毛額逐年增加的同時,政府也盡力控制溫室氣體的排放,2005年碳排放密集度為0.72kgCO2e/美元,去年已下降為0.43kgCO2e/美元,顯示台灣經濟成長情形與溫室氣體排放呈現逐漸脫鉤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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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鑒於主要國家提出西元2050年達成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目標,台灣也展開2050淨零排放路徑規劃,環保署啟動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法作業,以提升因應國際減碳作為及建構氣候變遷調適的能力。
環保署表示,已於去年底底提出溫管法修法方向,包含修正法規名稱為「氣候變遷因應法」,以兼顧減量與調適,並納入2050淨零排放目標,增訂對國內排放源徵收碳費,收入用於補助及獎勵投資溫室氣體減量技術等,以形成經濟誘因,也增訂對高碳含量的進口產品實施碳邊境調整機制的相關規定,以維持國內產業競爭力。(編輯:楊凱翔)110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