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住處門口紙袋案 台南警一分局長記過2次

▲前總統陳水扁住處門口遭人置放牛皮紙袋案,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檢討認為警方受理此案後未適時向報案人說明偵辦進度,將第一分局分局長方國璽(圖)記過2次。(圖/中央社)
中央社-2021-09-14 13:15:08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14日電)前總統陳水扁住處門口遭人置放牛皮紙袋案,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獲報調查發現非危險物品,但市警局檢討認為警方未依三線系統報告警察局等,將分局長方國璽記過2次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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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的兒子高雄市議員陳致中昨天在臉書發文指出,父母親位於台南的住處門口在7日晚間出現1個A3大小的牛皮紙袋,原本是凱達格蘭基金會寄給他父親的公文袋,但已使用過並丟棄,不知為何被不明人士撿走,又裝了1件衣服和1個金屬工具放在門口,動機與企圖不明,令人擔憂,已報警處理。

陳致中昨晚再轉述陳水扁的說法指出,幾天過去了,沒有看到警方到現場並詢問相關人等,陳水扁12日致電派出所所長,並在昨天早上要求大樓管理中心督導通知警方積極辦理。陳水扁感謝警方的辛苦,但也要籲請警方充分瞭解當事人每天生活在恐懼之中的心情,從速偵辦。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方國璽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經檢視監視器畫面比對後,發現紙袋內裝有衣服1件、毛刷1支,不具危害性,至於行為人置放過程及動機還有待進一步釐清。

他說,警方受理此案後未能主動向報案者說明偵辦進度,造成陳水扁及家屬不安,他向陳水扁及家屬表達歉意,並已向市警局自請處分,分局後續將主動進行關懷慰問並加強周邊安全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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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政府警察局上午發布新聞稿指出,第一分局受理報案後雖立即展開偵處,保全證物送驗,並調閱大樓住處監視系統展開偵辦,但偵辦過程中,第一分局未依三線系統報告警察局,亦未適時向陳水扁說明案件偵處進度,致讓陳水扁心生疑懼。

台南市警局指出,除深切檢討,並已調度刑警大隊與鑑識中心全力支援第一分局偵辦此案還原事實真相,並且加強陳水扁住所及人身安全維護。對於第一分局疏失,先依違反報告及刑案偵辦紀律予以方國璽記過2次,後續並責由督察室深入調查,查究相關人員疏失責任。(編輯:郭諭儒)11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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