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屯中台社區遭偷倒垃圾 議員斥責無良業者

▲台中市南屯區中台社區巷內遭被不肖業者傾倒垃圾,議員張耀中斥責無良業者真的以為抓不到嗎?(圖/柳榮俊攝2021.8.25)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2021-08-25 13:37:37
台中市南屯區春社里地緣幅廣,近望高寮和監獄園區附近則杳無人煙,今(25)日在中台路61-7巷內遭被不肖業者傾倒垃圾,現場廢棄物堆成小山,市議員張耀中、春社里長李志洋至現場勘查,發現棄置多為裝潢後的廢棄物,懷疑是特定的回收業者所為,目前已通報市府環保局前來清理並找出兇手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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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市府將追查行為人,要求限期清理改善,如果是惡意傾倒,可移送法辦,依廢棄物清理法,傾倒事業廢棄物可開罰6000至300萬元。


張耀中說,春社里區域十分瞭闊,而中台路巷口鮮少有人出入,現勘時也發現人車會車不易,路幅也小,犯案者應是看中這點才敢大膽趁著無人於此處傾倒廢棄物,


張耀中斥責無良業者真的以為抓不到嗎?要求環保局將此案重視找出犯案的兇手除了嚴懲不貸,並查明業者有無廢棄物回收業者資格?而兇手在閒置空地置放事業廢棄物,是否有借牌使用?又或者收取的事業廢棄物多半往何處去化?


里長李志洋說,春社里常被不肖業者傾倒垃圾,他要拜託市府裝設完整監視器系統,讓有心人士不敢在春社里亂倒廢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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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耀中指出,之前雖有抓到他案偷倒廢棄物行為人,也都已判刑或司法程序進行中,但因為罰則刑度過輕且還能獲得緩刑,而行為人疑似又多為人頭戶,對於意圖破壞環境的人士或公司,毫無嚇阻作用,環保局應展現決心要清查到底,徹底杜絕有心不法的業者。


環保局進一步說明,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隨意棄置事業廢棄物可處6,000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經查獲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或未依許可內容清除處理廢棄物而隨意棄置,得依同法第41條第1項及第46條規定,移送檢警偵辦,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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