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19日電)近一年多來,常有業者宣稱商品具有節能標章認證,但經公平會調查後發現已經逾期,屬於廣告不實而開罰,公平會呼籲業者,刊載節能商品廣告前,應主動查詢相關資訊,避免違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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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源泉淨化科技有限公司在Yahoo!奇摩超級商城網站銷售3M牌型號T22溫熱型飲水機及宮黛牌GD-600溫熱型飲水機等兩項商品,分別刊載「取得節能標章」、「通過經濟部節能標章認證」等文字,以及淨園水設備有限公司銷售3M牌型號T22溫熱型飲水機商品,刊載「取得節能標章」文字,均與事實不符,公平會分別處源泉公司及淨園水設備有限公司各新台幣1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民眾為了節省電費,多會優先購買具節能標章的商品,這兩則廣告讓人覺得飲水機獲有節能標章認證,但經過調查並參考經濟部能源局意見後發現,上述商品的節能標章證書均已逾期且未重新取得驗證,因此廣告刊載的「取得節能標章」、「通過經濟部節能標章認證」等文字與事實並不相符,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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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一年多來,屢次出現業者販售節能家電,宣稱有節能標章認證,卻早已過期的情況,近期經濟部能源局也將部分業者重複刊登節能標章違規廣告的情形移送公平會查處。
公平會特別呼籲,業者刊載節能商品廣告前,可至經濟部能源局節能標章全球資訊網(https://www.energylabel.org.tw/)查詢確認所銷售商品是否獲有節能認證,以及是否過期,以免違法受罰。(編輯:蘇志宗)110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