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3日電)桃園市一名確診者7月29日曾到桃園地方法院開庭,桃園地院昨天接獲通知後進行消毒,當天參與開庭同仁改為居家辦公;確診者沒有到公共區域,洽公民眾無需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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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方法院今天表示,昨天接獲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電話通知,一名當事人已確診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曾在7月29日下午至桃園地院參與開庭。
桃園地院隨即通知桃園地檢署,已知當次庭期並無律師參與,當天參與開庭程序同仁改為居家辦公,當天下班後進行全院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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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院法庭審判活動區及旁聽區可容納的適當人數都有依照指揮中心及司法院規定,座席安排上,法庭審判活動區設置隔板,旁聽區採間隔座、梅花座。
桃園地院表示,該確診者當天未進入桃園地院其他公共空間區域,因此當天到桃園地院洽公民眾,尚無高風險接觸疑慮。(編輯:郭諭儒)11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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