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財政部公布名下擁有非自住房屋的「囤房族」人數,從數據中發現名下擁有非自住房屋的「囤房族」人數逐年增加,從2015年的33萬6264人至今年已來到50萬2265人,但持有2房以上比重下滑,反映持有多戶情形緩降;其中,今年持有10房以上有1703人,近7年減少151人,來到近年新低。在比例上,僅持有1戶非自住房屋的「囤房族」占比從2015年的69.59%,逐年上升至今年已達79.54%,持有2戶以上非自住房屋的「囤房族」比重則從30.41%降至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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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有這種狀況,有些評論是認為這些年的囤屋稅風聲達到嚇阻囤屋的效果,讓囤屋大戶變少;相較之下,財政部的說法比較趨近真實,會有這種狀態,是因為房屋數量自然成長的趨勢,會帶動非自用戶數增加,實務上,若買了新房還未入住、或打算出售未居住等情形,都會算入非自住房屋。
簡言之,民眾打不打算在手上擁有多間房產,和囤屋稅話題關聯性不大,會囤屋除了是自用需求考量外,還包括了資金配置,以及對區域未來性的看法。如果房屋標的本身房價漲幅或是租金收益遠勝於稅負成本,加上也沒有特別好的投資標的出現,持有人選擇囤屋只是水到渠成,怎麼罰也都沒有用。
不過,在目前的政治氛圍下,地方政府無論是呼應民間團體訴求,抑或是增加地方稅收考量,囤屋稅都將成為關於「居住正義」話題的重要攻防,對於多戶持有者來說,多數先從以下這三部分做些規劃。
其一,汰弱留強。隨著實價登錄與房地合一2.0上路,未來房地產市場雖有漲幅,但幅度不會在跟以前一樣,同時區域也走向分化,不會全面性大漲,針對多戶持有者,可以提前將房屋稅、地價稅、管理費等持有成本過高,卻漲不起來的個案做調節,將資金做更有效運用。
其二,將稅率較高的區域房產辦理自用。由於房屋稅條例將住家用房屋區分為「自住」及「非自住」,其中「自住」限3戶,稅率1.2%,第4戶起視為「非自住」,稅率介於1.5%至3.6%,由地方政府決定,俗稱「囤房稅」;其中,僅台北市、宜蘭縣有課到最高3.6%,多數縣市都不課囤房稅,包括六都中的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與高雄市,持有3戶後仍是維持1.5%稅率,持有人若是有分布全台的房產,比較之後辦理自用就能降低稅負成本。
其三,透過公司行號等其他方式進行配置。雖然房地合一2.0範圍納入國內法人,可是依舊會有大戶持有人在節稅,抑或是降低自然人持有不動產所產生的風險等種種考量下,改採法人形式持有,這也可能是近年來持有10戶以上房產大戶減少的重要因素,而多戶持有者透過專業人士的協助,不僅能夠達到節稅效果,也能獲得更為靈活的資金操作空間。
在投資市場中,在某些人口中的「囤屋族」,多數在江湖行走的,不僅僅在資本上有錢有膽,更比一般人積極了解市場行情,熟悉相關法規,甚至建立起屬於自己的運作系統,想要透過單一方式,一時半刻達到抑制,甚至於打擊行情的效果,並不容易。
這些年對於房市,總不乏期待透過政策工具,讓投資者早點散場的聲音,偏偏只有當無利可圖,投資者才會選擇遠離;但沒有利潤的市場,相信也不大符合多數自用者的期待與想像吧。
●作者:徐佳馨/住商不動產企研室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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